【選舉通識站】之四 【參選程序】

立法會參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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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輸都不可怕,最怕其實被取消資格】

今屆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的參選名單為歷屆最多,提名有效名單多達84張。至於是誰決定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答案是——選舉主任。

選舉主任並非常設職務,他們來自公務員體系,應秉持政治中立。選舉前,選舉管理委員會委任各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選舉主任。例如,本屆港島區的選舉主任,由東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

任何人如欲參加地區直選,須具備一定條件(見圖)。報名時亦需提交一份載有100至200名該區選民提名的表格,及簽署一份聲明,表示參選人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特區。

選舉主任的職責,就是檢視參選人是否具備參選條件,以及有否提交足夠提名、按金及簽署聲明。如選舉主任裁定參選人所獲的提名無效,參選人就會失去參選資格。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選舉主任只可基於以下理由裁定某項提名無效:
-提名不足
-提名表格未有適當填寫或簽署
-選舉主任信納根據《立法會條例》,候選人並無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或喪失該資格
-候選人在同一選舉中,在多於一地區或界別獲提名
-候選人沒有繳存適當的按金
-選舉主任信納候選人已去世

但在今屆選舉提名期前兩日,選管會宣布推出確認書,稱欲確保候選人「充分明白」基本法,特別是第1、第12及159(4)條,以及是「真誠」地簽署聲明。由於相關條例並無要求候選人簽署確認書,故其法理基礎,以及眾參選人有否簽署確認書,頓成提名期的焦點。

選管會推出確認書後,建制候選人普遍有簽署,泛民候選人則普遍拒絕簽署。不過,本土派候選人無論簽署與否,選舉主任均有進一步查詢。最後,本屆共有6位參選人因提倡香港獨立或歸英,被選舉主任取消參選資格。其中,參選新界東的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即使回覆表明不會繼續推動港獨並補簽確認書,亦不獲接納提名。

新界東選舉主任解釋,雖然梁有簽署表格內的聲明,但他在傳媒面前屢稱自己支持香港獨立,政見與基本法抵觸;梁亦曾強調即使進入議會,也不會改變港獨主張。選舉主任稱,自己「不能信納梁先生真正改變了他過去主張及支持香港獨立的立場」,故裁定梁天琦的提名無效,令其失去參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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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的組成:http://bit.ly/2bB9K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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