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外傭荒未見曙光 僱主外傭誰更慌?

「恍如到家裡搶人般,中介公司職員更即時帶她收拾行李離開,那天我有報警!」外傭僱主鄭女士憶述1月末,一個平常的星期天,原本正放假外出的外傭突然帶同中介公司職員回家跟她談判,要求提前離職,令她慌張不已。

本港疫情久未止息,政府一再宣布收緊入境措施,在一系列熔斷禁飛令下,海外傭工來港頻頻受阻,釀成外傭供求嚴重失衡。為解燃眉之急,不少僱主不惜出高價聘請本地完約外傭,一班「工人姐姐」霎時身價倍增。有中介公司更乘機從中取利,教唆傭工提早終止僱傭合約更換僱主,令一眾僱主苦不堪言。自入境處嚴厲打擊後,「跳工」行為稍為緩和,但對部分外傭來說,這卻令她們有苦難言。

記者|蔡旻殷 葉泳心 編輯|盧紫菁 攝影|葉泳心 盧紫菁

鄭女士去年10月聘請新外傭,月薪為法例規定最低工資的港幣4,630元,主要負責清潔、帶其四歲孫子上學和到公園玩耍。鄭女士一家七口,惟家中只有三間房,無法為外傭安排獨立房間,於是安排她睡在其中一間房的雙層床。鄭女士指,外傭為人一向寡言,甚少跟自己有衝突。

外傭僱主鄭女士以最低工資港幣4,360元聘用該名外傭,合約期限為兩年。(盧紫菁攝)

中介卒然上門 疑教唆外傭誣衊僱主

豈料,新外傭工作剛剛三個月,一天突然帶同中介公司職員上門談判,要求即時離職。「她(外傭)沒有通知我的,說走就走。」雙方還未有達成共識,中介公司已經著外傭收拾個人物品離開,鄭女士形容當時情況「很猖狂」。帶走外傭的中介公司更表示,新僱主願以港幣9,800元月薪聘請該名外傭,「我真的沒本事支付,她要走也沒辦法。」

更令鄭女士氣憤的是,外傭在談判期間聲稱要照顧患癌病人,與原本只需照顧小朋友的協議有出入。鄭女士解釋,自己之前患有癌症,但經過治療後,身體已無大礙,根本不用外傭照顧。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鄭女士直批不合邏輯,但雙方各執一詞,無奈之下,鄭女士只好報警。

根據《標準僱傭合約》規定,僱主和外傭均有權終止合約,但要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或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工資。鄭女士稱,外傭沒有提早作出離職通知,按規定理應向僱主補回一個月工資作償,不料外傭非但沒有補錢,離職後更多番向她追討1月份工資、假期補錢及機票費用,她對此堅拒。意想不到的是,鄭女士後來接到勞工處電話,處方指外傭投訴她違反僱傭條例,對方更堅稱曾提早通知她終止合約的意願。事件目前由勞工處跟進中,或要展開司法訴訟。

鄭女士推斷,是中介公司利誘外傭跳槽,並教唆她到勞工處說謊誣告。經歷連番鬧劇,鄭女士無奈表示短期內也不敢再聘請外傭,擔心外傭會再被搶走:

「連同中介費和保險費,共花了一萬多元請她回來,做幾個月又辭職,難道我是替人培訓工人的嗎?」

在港外傭供不應求 中介趁機牟利

本港外傭主要來自菲律賓和印尼,因全球疫情嚴峻,港府一再延長地區性航班「熔斷機制」安排,這兩個國家亦受影響。加上本港的檢疫酒店長期供不應求,導致大批海外傭工無法來港,僱主聘請海外傭工的成本因而大增。

本港入境措施一再收緊,釀成外傭供求嚴重失衡。有僱主不惜出高價聘請本地完約外傭,令她們霎時身價倍增。(葉泳心攝)

根據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2月聘請海外菲律賓女傭的成本,計上中介費、檢測及隔離酒店費用,增至26,000至30,000元不等,相比疫情前約12,000至15,000元的聘用成本,現時無疑令僱主的負擔加重。因此,徐曉彤指大多僱主寧願以高薪聘請本地完約外傭,也不敢向海外傭工招手。這不但能減省隔離和檢測等巨額費用,更可避免外傭因染疫或航班取消而無法如期上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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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爭相聘用在港外傭,導致本地外傭短缺問題越見嚴重。有見市場需求急增,入境處因而對完約外傭行使酌情權,批准外傭在合約屆滿或提早終止後,續以訪客身份申請延長不超過一個月的逗留期限,允許她們趁這段時間尋找新僱主。徐曉彤指本屬善意的舉動,孰料助長了外傭頻繁「跳工」的行為。

香港人力資源仲介協會主席、得成僱傭中心董事總經理廖翠蘭指,有中介公司的確會教唆外傭乘機解除合約,另覓新僱主,「有很多中介公司教外傭如何誣衊僱主,例如說僱主打她。」廖翠蘭指,有中介公司會力勸即將約滿的外傭,不要跟原僱主續約,並以4,000元獎金利誘外傭另覓新僱主。這樣一來,中介公司就等同做兩單生意:「幫助外傭找新僱主可以獲利,幫助舊僱主尋找新外傭又可以獲利」。

香港人力資源仲介協會主席廖翠蘭慨嘆解決外傭荒並非一朝一夕的事,直言政府實行的熔斷機制是最大的絆腳石。(盧紫菁攝)

不少外傭中介公司星期天在中環聚集,其中一座大廈門口有至少三間公司舉起宣傳牌,向經過外傭派發傳單:「$4000 Bonus Para Sa finished contract」,意思是已完成合約的外傭可獲得4000元獎金。(葉泳心攝)

外傭頻跳工 入境處打擊應對

根據入境處數據顯示,於2020年一共接獲29,811宗外傭在合約屆滿或提早終止後,續以訪客身份延長在港逗留期限的申請,其中佔九成半以上的申請獲批。然而,自入境處於該年底取消延長外傭在港逗留期限的安排後,申請數字隨即大減65%,外傭提前解約問題有見改善。2021年,入境處共接獲10,590宗申請,其中只有約一半申請被獲批。

資料來源:入境處(大學線製圖)

外傭提前解約的個案大幅減少,但入境處對每個申請的審核力度卻較以往嚴謹。入境處回覆查詢時指,在處方取消延長逗留期限安排前,於2019至2020年間,外傭涉嫌「跳工」被調查的個案分別有1,709宗及1,776宗;當中簽證申請被拒的只有267宗及319宗。到2021年,延長逗留期限安排被取消,處方加大打擊「跳工」力度後,該年度外傭涉嫌「跳工」被調查的個案大幅增加至5,844宗,簽證申請被拒的數目也大幅上升至2,833宗。

簽證不獲續批 疫下無家可歸

顧此失彼,在入境處的嚴厲打擊下,有外傭擔心提早解約,會使自己不獲批新的工作簽證,因此即使工作上遭遇不公,也只能啞忍。來港工作4年多的菲傭Angeline,今年1月初被入境處指控「跳工」而拒發簽證。Angeline的前僱主不但讓她睡在洗衣房的地下,更長期沒提供足夠食物,導致她的體重於三個月內大跌13公斤。面對僱主各種剝削,Angeline做滿三個月後,於去年11月選擇和僱主提早解約,及後亦成功覓得新僱主。

豈料,當她向入境處申請新的工作簽證時竟遭拒絕。即使Angeline三度向入境處上訴,並提供睡在洗衣房地下的影片,作為被僱主剝削的證據,還是不被接納,須於簽證到期日(2月17日)或之前離港。正當Angeline打算回鄉之際,接受新冠病毒檢測卻呈陽性結果,Angeline必須按規定居家隔離,但由於她已無法回到前僱主家中,最終只能露宿公園。

入境處矯枉過正 殺錯良民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幹事Jec表示,包括Angeline在內,被入境處指控「跳工」而拒發簽證的外傭,今年首2個月就已接獲5宗求助個案。她指,入境處打擊外傭「跳工」的政策,對外傭一方而言,本身就存在不公。在此制度下,外傭即使遭到不合理對待,也難以提早終止合約,否則會被視為「跳工」,有可能被入境處拒批工作簽證。

Jec更指出,政府對「跳工」的定義欠透明,令她們無所適從:「Angeline服務第一任僱主長達4年之久。若說一年內提早解約兩至三次是跳工,那麼終止一次理應是可以接受,但處方依然拒批」;加上入境處一般在處理投訴個案時,不會詢問外傭提早終止合約的因由:「若他們指控你在『跳工』,那麼你在香港的工作就結束了,你必須回到你的國家。」她亦解釋,外傭提早終止合約大多基於三個原因,包括被僱主虐待、生活條件惡劣,以及沒有足夠食物:「這些都是大多數家庭傭工無法繼續履行合約的原因。」

「若他們指控你在『跳工』,那麼你在香港的工作就結束了,你必須回到你的國家。」

Jec認為入境處應一視同仁,接納外傭的解釋,在跳工個案上對勞資雙方公道。(葉泳心攝)

聯合家庭傭工工會主席Raith亦表示,自去年5月至今年1月,工會一共收到11宗有關外傭被入境處指控「跳工」,被勒令返回原居地的個案。她指出這些個案中,有些是被僱主單方面終止合約,卻得不到明確合理的原因,但後來找到新僱主後,欲申請新的工作簽證時卻遭入境處拒絕。Raith認為,機制對外傭並不公平,她們處於被動角色,沒有知情和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單方面被扼殺在港的工作空間。她建議外傭作兩手準備保障自己,若受到僱主無理對待,便用紙筆記下並留下證據,以便日後申請簽證時附上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