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籌規管無聲殺到 異見人士憂走投無路 

「如果『眾籌法』通過,你如何應對?」現在單靠訂閱制平台Patreon收入維持生計的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苦笑道:「我乞討吧,我化緣吧。」公民社會崩解,眾籌成為不少政治人物與被捕人士的經濟支柱,以此負擔生活費及律師費。

不過,政府去年底就眾籌規管進行三個月公眾諮詢。諮詢文件建議規管所有向香港人募資的眾籌活動,活動須經政府審批後方可進行,否則眾籌發起人和捐款者即有機會負上刑責。諮詢文件細節不清,亦未見在社會引起廣泛討論。諮詢即將完結,大眾對規管內容又有充足了解嗎?

記者|盧侃兒 編輯|譚雅詩 攝影|盧侃兒 

自2019年,警方以涉嫌洗黑錢、欺詐及國安法等罪名拘捕多名以眾籌集資的政治人物及組織。當中較為人熟悉的案件包括「星火同盟案」、「傑斯案」及「612案」。2022年4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撰寫網誌表示:「需要重點防範及打擊的是以眾籌方式募集資金,策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行為⋯⋯亦須切斷逃亡海外不法分子在香港的眾籌資金鏈。」同年12月17日,亦即諮詢文件發布前兩天,財庫局更點名指「612人道支援基金」以眾籌支援涉嫌違法活動。

除了直接眾籌,政治人物及囚權組織亦會以商品交易集資,例如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胡志偉、尹兆堅的團隊在臨時市集擺賣商品,為三人籌款。囚權組織「候鳥」則透過買賣洗頭水、濕紙巾、毛巾、文具等在囚物資所得資金,支援在囚人士。

此外,Patreon是廣為內容創作者使用的平台,會員(又稱「Patron」)可以付費訂閱,金額根據其選擇的會籍等級各異。有不少人都會使用Patreon發表文章,以此募資,例如媒體、獨立記者、網絡紅人等。而關注囚權的邵家臻亦有開設Patreon。他在佔中案被裁定兩項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八個月。出獄後,他在2020年底開設Patreon帳戶,名為「囚權之路」,每天撰文分享在囚、探監經歷和囚權倡議。他慨嘆,當局擬立法規管眾籌,是「不斷逼他走(離開香港)」。

諮詢文件字眼模糊  令人無所適從

諮詢文件建議成立眾籌事務辦公室(下稱「眾籌辦」),集中處理眾籌批核和登記制度,並監察成功批核的眾籌活動。文件又建議要求所有向香港人或團體進行募捐的眾籌活動,不論發布地點、眾籌目的是否與香港相關、涉及任何形式的回報,均須於活動舉辦前,向眾籌辦遞交申請。未按程序申請及得到許可就開始舉辦的眾籌活動或會被中止。

文件亦列明有四類眾籌活動可豁免申請:

  • 宗教團體針對其信眾,就該宗教理由而作出的捐款呼籲
  • 認可組織就其行業從業員的福利和需要,向其會員募資
  • 現成商品或服務的買賣
  • 以訂閱或打賞方式賺取收入的線上媒體的商業活動。

財庫局副秘書長許澤森1月接受《明報》專訪時亦補充,局方認為Patreon等會員制、訂閱制的社交媒體不屬於眾籌平台。然而,諮詢文件同時列明上述可豁免申請的活動的款項不可用於涉及香港的政治目的。換言之,即使Patreon受豁免,但若有人把從Patreon賺取的款項用作政治目的,同樣受眾籌法規管。邵家臻直言諮詢文件的字眼曖昧,並沒有就「政治目的」加以闡釋。他甚至形容諮詢文件是「魔鬼在細節」,條文或會被「任意搬弄」,以針對遭到政治檢控的在囚人士及釋囚。他以自己為例,他有煽惑公眾妨擾罪的案底,故擔心自己的Patreon會因而未能獲豁免。

大學線 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刑滿出獄後,在2020年年底開設Patreon。他形容Patreon是他唯一的收入來源,但也僅僅足夠繳付房租。
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刑滿出獄後,在2020年年底開設Patreon。他形容Patreon是他唯一的收入來源,但也僅僅足夠繳付房租。(盧侃兒攝)

眾籌成囚友經濟支柱

邵家臻曾身陷囹圄八個月,深知捐款對在囚人士的重要,對眾籌法帶來的影響感到擔憂。籌得之款項除了用作支付律師費,還能讓他們吃「私飯」,即是還押人士由指定餐廳自費訂購的膳食。以赤柱監獄為例,2022年的「私飯」費用一個月高達九千多元。倘若被定罪,在囚人士就只能吃「公家飯」。邵家臻引用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的說法,形容「『私飯』對於吃的人而言是代表一種正常。」因為能夠選擇吃「私飯」是在提醒他們雖在囚牢,但仍有權像一個正常人生活。「(還押人士)尚可以選擇凍奶茶少甜。你知道嗎?凍是有味道的,因為監牢中是沒有凍的。(凍)是一種福利。」他又坦言:「我不(能)吃私飯不會死,我還有飯吃,雖然非常難吃。」他對於「公家飯」提供的食物,印象最深刻之一,就是一匙豆豉佐綠豆蓉配白飯,先不說綠豆蓉無味,他有痛風症,不能吃豆,只能吃蒸得爛透又結塊的白飯,難以下嚥。當時,他心感境況淒涼,潸然淚下。

邵家臻補充,捐款更是「不讓你(在囚人士)單身上路」的實踐,捐款者以實際行動支持在囚人士和政治釋囚,不單在最低程度上維持他們的正常生活,更是象徵著「人間溫暖」,亦是捐款者認同籌款者及其理念的表現。他憶述從2013年開始參與社運至今,「沒有比捐款更和理非了。」捐款的門檻低,不需露面,成為不少人支持社運的方式。

邵家臻作為政治釋囚,感受尤深。他和一些社運朋友出獄後找不到工作,更明言沒有人敢聘請他們。Patreon成為他現時唯一的收入來源,但金額也只是僅僅足夠繳付租金。所以,當他知道政府打算規管眾籌時,「第一個感覺就是,要不就坐牢,要不就要我走(離開香港)」。

他認為立法規管眾籌後,「所有異議者、異議運動、異議社群,都完全(被)剿滅了。」

議員:海外眾籌活動難監管 法例功能重疊無必要

「眾籌法」的規管並不限於香港本地,即使身處海外,只要是向香港人眾籌,同樣受到規管。在海外成立的細葉榕人道支援基金是少數仍在網上直接眾籌的囚權組織。組織自2021年10月募資支援本港在囚人士及其家屬,例如向家屬提供生活經濟援助。召集人阿政表示,就算港府立法規管眾籌,他們也不會申請,並認為政府難以規管海外的眾籌活動及追查捐款者資料,因此有信心立法不會對組織運作造成影響。阿政未有透露捐款者的所在地區分佈,但指出諮詢文件推出後未有影響捐款者意欲。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接受本刊訪問時亦表示,海外團體「無雷公咁遠」,政府難以監管。她質疑規管是架床疊屋,「因為現在的法例其實也有不少的規管,包括洗黑錢、《國安法》上,其實已經可以覆蓋很多了。那麼這個(眾籌法)是否必要的呢?」對於當局考慮賦予眾籌辦執法權,她質疑:「初步看完報告書(諮詢文件),我看不到為何要去成立這個(眾籌事務)辦公室。」她認為警方已經足以處理,不須再成立眾籌辦。

另外,江玉歡認為此次規管會令市民誤會眾籌等同違反《國安法》和洗黑錢,又稱諮詢文件不夠全面,欠缺談論眾籌的作用和好處。她建議政府以登記和定期匯報代替審批,並要拿捏資料披露的程度,例如不應要求申請者公開捐款人資料及捐款數目,但應公開金錢去向、用款細則等。江玉歡亦建議可待眾籌而得的金額達到一定上限才予以規管,從而給予籌款者空間。

大學線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質疑規管眾籌是架床疊屋,很多眾籌活動已經受到「洗黑錢」條例及《國安法》規管。
立法會選委界議員江玉歡質疑規管眾籌是架床疊屋,很多眾籌活動已經受到「洗黑錢」條例及《國安法》規管。(受訪者提供)

眾籌法推實名制  捐款者或須負刑責

諮詢文件建議,向非法的眾籌活動提供資金的捐款人同樣需要負上刑事責任,許澤森接受《明報》專訪時進一步舉例解釋,如某個眾籌項目未有按規定申請,有市民明知而「包拗頸」捐款,最終發現相關眾籌用作詐騙或洗黑錢,便會令自己陷入風險。記者就此詢問江玉歡看法,她認為此說法很模糊,同時也認為市民不會明知該眾籌平台涉嫌犯法仍然捐款。

諮詢文件也建議就個別活動,規定捐款人就超過某一捐款水平以上的捐款,推行「實名制」。邵家臻認為,此舉不但令籌款者難再舉辦眾籌活動,更會令捐款者或因不想承擔風險而卻步。

諮詢為期三個月 公眾可遞交意見

財庫局在2022年12月19日發布有關加強規管眾籌活動建議的諮詢文件,開展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本刊曾就諮詢文件的細節向財庫局查詢,如眾籌辦的執法權、捐款者的刑事責任、海外眾籌團體的規管等,發言人回覆時沒有正面回應本刊的提問,但指出會在諮詢結束後一併考慮相關提問。

大學線 香港過往3年眾籌相關重大案件。
香港過往3年眾籌相關重大案件。(資料來源:網上資料)(譚雅詩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