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中學圖書館下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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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書只要有1%的懷疑(違反《國安法》),都是下架比較安全。」前中學圖書館主任謝小姐仍清楚記得副校長對她說的話。《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將近一年半,審查範圍由電影、新聞漸延至出版書籍。2020年7月,有報道揭發康文署轄下的公共圖書館,將香港大學學苑出版的《香港民族論》等涉及本土或港獨政論的書籍下架,並屢次覆檢及下架黃之鋒、陳淑莊等政治人物的著作。消息一度引起公眾憂慮,形容香港已進入「禁書時代」。

公共圖書館走了第一步,中學圖書館亦紛紛跟隨。有中學設有校內國安小組,負責審視圖書館館藏;有前圖書館主任聽從學校指令,自製「禁書清單」,忍痛下架多達百多本館藏;亦有任職超過40年的圖書館主任呼籲教育局及康文署公開清單,好讓圖書館主任跟隨,他批評要圖書館主任自行判斷把哪些書籍下架,是推卸責任。

記者|郭寶鴻 編輯|郭海渝 攝影|郭海渝

「早於第一宗新聞發現(公共圖書館)陳雲的《香港城邦論》下架覆檢時,我便把該書(從學校圖書館中)下架了。」謝小姐坦言。自《港區國安法》於前年7月實施後,謝小姐任職中學成立了國安法委員會,專責審查校內的一切是否符合《國安法》。

直至去年2月,教育局發布《國家安全:學校具體措施》指引,確切列明學校需確保校園內展示的字句或物件,沒有危害國家安全的內容,包括圖書館藏書。同時,校方需在執行措施期間,向教育局提交獲學校管治機構通過的工作計劃及跟進報告。

謝小姐所屬中學隨即召開大會,校長與副校長在會中宣布,為確保校內書本沒有違反《國安法》,所有科目的科主任均需檢查其任教科目的書籍,並需為此負責。會後,有部分科主任向謝小姐說他們公務繁忙,望她能「幫幫手」處理。換言之,作為圖書館主任的謝小姐擁有學校館藏去向的決定權。謝小姐道出一句:「始終都是由我去做。」

曾任職中學圖書館主任的謝小姐指,《國安法》令主任們自我審查的程度提高。(郭海渝攝)

沒明確指引 靠圖書館主任「專業判斷」

按學校的國安法委員會要求,謝小姐陸續將她認為或涉危害國家安全的書籍,從學校圖書館中下架及從館藏目錄中注銷,並於去年4月首次向校方提交注銷書單,以便他們填寫報告予教育局。由於教育局和校方並沒有提供官方「禁書清單」,謝小姐只能跟隨新聞報道公共圖書館的覆檢書單,將相關書籍下架。

除了傳媒報道的已下架書籍外,謝小姐會根據書本的作者、封面、名稱和內容判斷是否需要落架,有時只能靠封面和封底作決定。她明白此舉並不理想,但以當時圖書館館藏約18,000本來說,她一個人根本無法逐本細閱。

於是,謝小姐若懷疑書本提及反政府或港獨等敏感議題,有機會違反《國安法》,便會下架,及後注銷,例如陳雲、陳淑莊和黃之鋒撰寫的書籍、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寫有關「雨傘運動」的《傘聚》、《突破書誌》(Breakazine)出版有關「反修例運動」的《勇氣不滅》,就連紀念六四事件的詩歌合集《六四詩選》,她也決定下架。

謝小姐擔心若不下架「敏感」書籍,總有一天會被學生或家長揭發。(郭海渝攝)

「任何書只要有1%的懷疑(違反《國安法》),都是下架比較安全。」

謝小姐引述副校長曾對她說:「任何書只要有1%的懷疑(違反《國安法》),都是下架比較安全。」她指出,校方稱相信她的「專業判斷」,把下架書籍的決定權全交給她,這亦意味著若出現任何問題,責任亦歸她承擔。面對審查風氣不斷,謝小姐感受到無形的壓力:「萬一有書被人借去,然後被人點名,揭開某頁後問為何圖書館有這些書⋯⋯」她生怕如館藏涉違反《國安法》,不單是圖書館主任,甚至可能連累校方受指控,形容是活在恐懼當中。

除了下架書籍外,謝小姐同時在增購圖書館書籍時有所顧慮。一直以來,她若有新書想在學校圖書館上架,只需把新書籍的資料輸入電腦,進行登記,然後將印有書號的貼紙逐一貼在書脊位置,再按分類放上書架便可,惟《國安法》實施以後,她在增添館藏時卻會害怕買了「敏感」書籍:「買書的時候好自然會有一條紅線在心裏面。」有一次,有學生向她建議購入有關台灣民主發展的書籍,在學校圖書館上架,她認為議題「敏感」,只能支吾以對、向學生表示有困難,建議他到書局購買。

無奈下架書本 知識守護者的哀歌

對於愛書如命的謝小姐來說,下架書籍猶如切膚之痛:「我是一個扔書也會感到『肉痛』的人,除非那本書已經破爛不堪,否則也不會想拋棄。」面對《國安法》的威脅,她在離職前親手下架百多本印證歷史變遷的書籍,除了惋惜,更多的是難以言喻的心痛和憤怒:「所有(下架的)書都不捨得。」目睹中國和香港過去十多年社會變化的謝小姐反問,把書籍移除、故意遺忘這些歷史是否真的對國家發展有益處,她亦慨嘆,現在學校圖書館主任已失去其重要功能和使命——知識和歷史的守護者。

一切就像是逼學生愛國多於讓其分析後判斷。

前中學圖書館主任謝小姐為愛書人,採訪時帶出來拍照的書,當中不少已被多間中學圖書館及公共圖書館下架。(郭海渝攝)

在謝小姐的心目中,一所真正的圖書館理應是為同學提供正反兩面的資料,讓他們可以作出思考判斷及分析。現時圖書館有一部分館藏被抽起,剩下書籍的角度變得片面,本身育有一名小孩的謝小姐感嘆,一切就像是逼學生愛國多於讓其分析後判斷,深受影響的終歸是香港的下一代。

要自行下架書籍的不止有謝小姐一個,還有一眾圖書館主任。謝小姐透露,圖書館主任之間有一個約200人的即時通訊群組,群組內的成員均來自不同學校,時常會分享有關書籍下架的新聞,互相提醒。但由於現時沒有官方統一做法,因此她指每間學校所下架的數量、種類以至時間均不一。

無禁書名單 專業空間收窄

「你不可以因為一本書的存在,而去怪責圖書館主任。」圖書館主任職能關注組(下稱「關注組」)成員呂志剛說。自1979年開始,呂志剛便任職圖書館主任,至今已42年。現時,他在一間津貼中學任職圖書館及閱讀推廣顧問,對於教育局要求校方審視館藏以確保一切符合《國安法》,他認為圖書館主任是政策執行者,個人的想法不能影響政策的實行,故應遵從與配合,惟希望局方可以公開「禁書清單」。

呂志剛指出,關注組和其他學校圖書館主任,均曾透過電台訪問及教育局官員在場的典禮致辭等渠道,多次呼籲教育局及康文署公開清單,但當局一直都沒有回應,讓他感到無奈。他強調,學校作為一個整體,審查館藏以至下架敏感書籍理應是全體責任,校方以至辦學團體都應負上相應的責任,現時做法只是將一切決定和風險推給圖書館主任。

與謝小姐不同,把書籍下架的時候,呂志剛並沒有太大的掙扎,原因是他認為書籍下架對學生影響並不大。他笑指,學生們到訪學校圖書館借書,大多是為應付考試,在本身已不多人借書的圖書館中,考試、學科「雞精書」最受歡迎,其他書籍甚少有同學借閱。他更補充指,現時的學生很聰明,懂得在網上尋找適合書籍,加上兩年前的社會風氣,愈是要把圖書下架,學生只會愈想知道那些書籍的內容,難以阻止。

愈是要把圖書下架,學生只會愈想知道那些書籍的內容。

圖書館主任職能關注組成員呂志剛指,一些書含有政治隱喻如「黃色雨傘」、梁天琦的抗爭口號,甚至「加油」等字眼亦會先下架,以免承擔法律風險。(受訪者提供)

呂志剛解釋,比起審查對學生的影響,圖書館主任現時面對的情況更為嚴峻,皆因現時圖書館主任需要考慮的因素變多,亦越來越模糊,不但專業判斷空間收窄,圖書館主任的工作變得沒有價值,更要面對額外的風險,使他覺得十分可悲。他更透露,曾聽說有圖書館主任因被發現沒有下架某些局方認為是「敏感」的書籍,結果遭校方口頭警告。

本刊分別向教育局、康文署以及兩間大型辦學團體查詢。就下架圖書一事,教育局回覆指,基於校本管理原則,學校無需提交圖書館藏書目錄予教育局審評,沒有回應官方認為的下架書籍準則為何。至於有關公共圖館自《國安法》實施後下架書籍的資料,康文署則回覆指因每年註銷書目數量巨大,故未能提供相關資訊。兩間大型辦學團體則於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湯家驊:干犯港區國安法的機會近乎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圖書館主任難以干犯《國安法》,卻有可能觸犯煽動罪。他解釋,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分裂國家罪都需要有組織策劃,而顛覆國家政權罪需有暴力或非法行為;分裂國家罪則需要有分裂國家的意圖,故圖書館主任觸犯《國安法》罪行的機會十分微。

然而,圖書館主任仍有機會觸犯煽動罪。他續指,煽動罪的定義為試圖說服其他人犯罪,如圖書館主任得知某些作者的著作帶有鼓吹分裂國家、透過非法行為顛覆政權成分,而他提供渠道將著作公諸於世,便有機會涉犯煽動罪。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圖書館主任干犯《國安法》罪名近乎零,但有機會干犯煽動罪。(受訪者提供)

不過,湯家驊亦強調,若要構成罪行,干犯者必須有犯罪意圖,若在不知情的情況把敏感書籍留在架上,則不會犯法。就中學圖書館下架書籍一事,他建議較安全的做法是,圖書館主任在得悉某些人的著作有分裂國家或者顛覆政權傾向時,便將其著作下架,若帶有懷疑卻未能判斷,也最好先將書籍從書架移除,以免招惹官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