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無前例受壓 中大學生會如何自處

「朔夜」辭職後,代表會委任五位同學擔任臨政,他們全為「朔夜」前成員,上任首日又被校方限制他們的權利。(廖靖嵐攝)

「資源是死的,但我們的堅持是生的。校方可以除掉所有死物,但我們這群人、我們的信念不會那麼容易被打低。」訪問當天(4月1日),中文大學學生會幹事會內閣「朔夜」前成員馬活言嘆了口氣。首日上任臨時行政委員會(臨政)主席,他表示已做好校方收回學生會幹事會會室的準備。話音剛落,校方當晚在會室張貼通告,禁止臨政成員,即包括馬在內的五位「朔夜」前成員使用會室。

今年2月,中大校方指候任學生會幹事會「朔夜」的言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明言不會支援幹事會運作,包括暫停代收學生會會費和提供場地支援等,做法史無前例。「朔夜」於3月1日總辭後,當中五位前成員上任臨政,又被校方限制他們的權利。面對校方連串行動,中大學生會之路愈來愈崎嶇難行,有志投身學生會的同學,應如何走下去?

記者|廖靖嵐 編輯|葉祉庭 攝影| 廖靖嵐 葉祉庭

就讀政治與行政學系的馬活言原是「朔夜」的常務幹事,在「朔夜」辭職後,出任幹事會臨政主席。他形容自己只是「臨時的臨政」,因為幹事會出缺,負責監察幹事會的學生組織「代表會」通常都會公開招募同學擔任臨政,確保公開公平。但今屆代表會未於任期最後一日(3月31日)及時公開招募臨政,所以委任了五位「朔夜」前成員為幹事會臨政,任期到新一屆代表會公開招募臨政後完結。若果公開招募後仍然沒有其他同學接任,他們會繼續擔任臨政,維持幹事會的運作,直到明年2月底為止。

幹事會「斷莊」,不是第一次。沒有正式的幹事會,工作就交由臨政處理。他們主要處理行政事務及維持幹事會基本運作,例如對外聯絡、維持福利品部運作等。馬活言希望除了繼續支援被捕同學,還可更主動地多做一步,例如代寄信予在囚同學、到法庭聲援被捕同學等;校政方面,他們會嘗試跟進保安組權力、學術自由等議題。不過臨政只是由代表會委任,並非如「朔夜」一樣由全中大同學投票產生,其民意授權薄弱,馬活言指不能只由臨政五人決定現時可做甚麼,應視乎代表會和同學的意願。

工作處處受阻 服務同學志向不變

「朔夜」了解到,校方極不希望他們辭職後再出任臨政。對於五位「朔夜」前成員堅持出任臨政,馬活言已預計校方會落實聲明,不再支援學生會運作。堅持出任臨政,馬活言不是要與校方對抗,只是一種堅持,想盡一己之力為同學,為中大付出:

「會繼續在中大,我們這個『家』,去爭取一些我們認為是對的事。」

他認為,學生會不只是幹事會,還有代表會、校園電台、學生報等學生組織,若果校方真的採取行動,不單止與臨政五人,更是與代表會甚至所有中大學生為敵,抹殺學生會多年來「獨立自主」的原則,亦親手打破同學最信任的溝通橋樑。

(設計圖片)

中大學生會各組織,包括代表會及幹事會等一向都是透過校內群發電郵(mass mail)向同學發佈信息,小至學生會衛衣設計比賽、大至週年大選的結果也經由這渠道發放。但目前大學已不讓學生會使用這服務,臨政只能靠社交媒體發放訊息,難確保可傳達資訊給所有同學。

校方於臨政上任當晚在會室門外張貼通告,不准他們使用學生會會室。馬活言認為此舉為針對「朔夜」12人,惟「朔夜」早已撤回政綱文件和請辭,五人上任臨政亦只是本著服務同學的心,與「朔夜」無關。馬認為這「絕對是對學生會和學生自治的打壓」,不過就算被禁用會室,幹事會不少資料都儲存在電腦的雲端軟體中,不在會室也可以查閲;開會也可以在中大找會室以外的地方進行,因此影響不大。

收回會室之外,校方又表明不會為他們代收100元學生會會費。這筆會費本來由學生會轄下的幹事會、學生報、校園電台、代表會等組織攤分使用,如今校方停止代收會費,對學生會整體運作難免有影響。不過現時仍可使用去年的會費,馬活言補充,若果幹事會經代表會申請撥款,經批准後則可以代表會名義從財務處拿到會費,應付日常開支;其他組織如校園電台、學生報則可按往常做法,自行向校方財務處報銷。

馬活言指有心理準備校方將執行聲明裡的決定。訪問當晚校方就發通告,禁止臨政成員使用學生會會室。(葉祉庭攝)

馬活言認為學生組織前路茫茫,日後面對的壓力一定會更大。他自認「朔夜」不夠勇敢,選擇了退縮,但他相信日後會有更多比他們有心和勇敢的同學參選幹事會。不論接任人的立場是否符合同學的期望,他們面對打壓仍決意參與學生會事務,已值得嘉許和支持。

無懼校方壓力 代表會堅守學生自治

就校方的連串舉動,代表會一直有跟進。3月1日,代表會發電郵予全體學生,表明未有收到任何選舉結果的上訴,以特大的字體宣佈「朔夜」「妥為當選」。同日,代表會在「朔夜」宣布總辭前與校方代表會面,欲了解有沒有機會暫緩執行部分聲明中牽涉的行政問題,例如不代收會費。不過最後校方仍逐漸實施聲明內容,拒絕讓臨政使用會室。

即使校方不承認選舉結果,代表會仍宣佈「朔夜」當選,時任代表會主席葉子萱表示原因很簡單:「純粹想和同學交代中大還有一群人秉持著學生自治。」她表示代表會只是做份內事,不擔心校方秋後算帳。葉承認校方有權暫停向幹事會提供場地,以文化廣場為例,校方只是委託學生會管理,的確有權收回。但當校方決定用盡權力,就是在破壞與學生的互信。她更認為校方的聲明提到「朔夜」的言論涉嫌違反國安法,是干預選舉,發放白色恐怖。某些同學可能會有壓力,不知應否支持一個被指違法的內閣。葉強調幹事會由中大同學投票而產生,校方沒有投票權,沒有權力否定一個學生會。

對於校方的五項針對學生會及幹事會的措施,葉子萱認為此舉明顯是畫下紅線,日後的候選內閣在撰寫外務政綱時,可能會有所避忌。其他大專院校可能視中大為先例,仿效校方不承認學生會的做法,加速學生組織被蠶食的情況。

葉子萱認為「斷莊」無論對基本的福利或外務都不是好事,期望日後仍有勇敢的同學參選。(葉祉庭攝)

面對校方打壓 校友不能沉默

就校方前所未有的決定,有校友亦很關心事態發展。第30屆中大學生會副會長、中大校友捍衞院校自主關注組成員馮家強與其他校友於2月26日發起《中大學生會歷屆成員聯署聲明》,譴責校方打壓學生自治,破壞「員生共治」,要求校方撤回打壓措施。他表示不想讓「朔夜」孤軍作戰,更不希望因沉默助長校方的打壓。

除了發起聲明,馮家強亦收集校友聯署,要求校友評議會常務委員會(常委會)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討論及表決校方的聲明,於3月15日整理並遞交200多個聯署申請。3月底,馮家強收到常委會的回覆,指出其動議討論的「朔夜」政綱及言論之中,包括針對國家安全的言論,有可能違法及影響大學聲譽。因此常委會認為提案已超越校友評議會的法定職能,正式駁回其開會要求。

然而,按《香港中文大學校友評議會會議章則》第三條,召開特別會員大會的條件只是要收集多於100名成員的書面要求,就會議內容並無附加要求,馮的提案理應符合校友評議會的法定職能。中大校友捍衞院校自主關注組(關注組)3月30日於社交媒體上發帖文回應,指常委會此舉令中大校友、師生和公眾極為反感,更營造了「助長校方管理一言堂」的印象。他們現正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會採取法律行動。同時,關注組呼籲校友踴躍參與4月下旬的周年大會,一同追究常委會的違章行為。

中大校友評議會大會於4月24日順利舉行。馮家強於會上向現任評議會主席林偉雄提出不信任動議,最終在1379張有效票中,以1235票贊成通過動議。會議其後選出新一屆評議會主席及兩位常務委員,由被視為開明派的楊于銘當選主席;民主派李軒朗、盧俊宇則當選常務委員。

馮家強指校方應在打壓學生組織和與學生的關係之間作取捨,否則只會造成雙方關係撕裂的局面,而校友亦絕不姑息校方打壓。(受訪者提供)

法律問題答問

外界質疑校方2月聲明中對學生會作出的措施可能涉及法律問題。對此,律師莊耀洸有以下回應:

問:校方於聲明中要求學生會自行註冊成獨立社團或公司,可能存在甚麼法律問題?
答: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中大條例)規程25(7),中大可設有學生會。加上學生會會章早獲校董會批准,因此學生會已屬中大架構的一部分。校方要求學生會成立獨立社團,是涉嫌違反中大條例和校董會決議。除非校方得到校董會決議通過,可改變學生會地位,否則學生會代表可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校方的決定。(編按:目前幹事會臨政未有打算就校方聲明作任何法律行動。)

問:校方聲明表示暫停代收會費,那麼學生會可自行收取會費嗎?
答:學生會有權自行收會費,但需考慮兩個問題。第一,學生會會章第一章第三條提到,學生會的職權是各書院學生會賦予。因此中大學生會若打算自行收會費,需先與九個書院學生會取得共識。第二是學生會的人手問題。他們未必有足夠的人手收集和點算會費,相信自行收取會費使學生會運作十分困難,學生會能否成功開銀行戶口也是另一實際問題。

問:現時學生會附屬校方,學生會違法是否等於校方違法?
答:刑事方面,以《港區國安法》為例,若校方提供場地作恐怖活動,可能會被視為第26條「為恐怖活動實施提供場地協助」。而《國安法》為新的法律,校方的法律風險目前仍難以評估,需視乎所涉罪行及校方在事件的角色。然而,民事方面,由1971年至今,從未聽聞學生會的法律責任牽連校方的情況,相信校方可能要面對的法律風險不高,若學生會註冊成社團或公司,校方在民事法律方面被牽連的風險較低。

莊耀洸認為若校方夠嚴謹,應先修例才出聲明。現時學生會代表可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校方的決定。(受訪者提供)

本刊曾向校方查詢有關聲明的合法性和執行細節,中文大學回應指,校方已向代表會及臨政發信,重申聲明中的各項決定仍然有效,學生事務處會與學生會保持溝通,商討各項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跟進安排。校方其後於4月8日再就「朔夜」成員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言論作澄清,重申校方從來沒有「扼殺」學生會或其他學生組織,他們在2月25日的聲明是基於「朔夜」成員的政綱以及不同場合的言論作出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