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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P
難表達
律師輕率勸認罪
案件開初,當大眼仔母子與法援署派來的當值 黃纓淇指,家屬起初認為「律師、法庭一定懂
律師會面時,律師曾向他們稱:「認罪很小事」; 得如何處理」,但處理MIP案件時,辯護律師要準
又指若MIP被告認罪,他們可以精神疾病為由免去刑 備一系列文件,如《殘疾證》、融合教育成績表、
責,最嚴重的後果只是「入院令」。 過往的評估和醫療報告等;在審訊期間,至少索取
兩份精神科醫生的報告,向法庭說明被告狀況;更
張女士質疑,兒子不能表達自己、案情亦未
要懂得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當被告沒有能力答
明:「點解要他認罪?」加上兒子多年未曾離開自
辯的話,則無須負上刑責,不過法官可考慮幾種方
己,若法庭判處「入院令」,兒子要被關進精神病
案,幫助被告改過自新、重回正軌,而「入院令」
醫院,歸家無期,對當值律師的建議感到極為不
是其中一個方案。
安。約一星期後,張女士從特殊學校老師得悉,可
透過張超雄轉介案件至黃纓淇,在黃協助下,他們 她慨歎,不少律師未清楚了解被告的病情和案
向私家醫院醫生索取精神科報告,證明大眼仔不宜 情前,便輕率地說出
上庭答辯、過往也沒有不良紀錄,成功游說律政司
「判處『入院令』已經好好,算你
撤銷控罪。
『執到』(幸運)。」
黃纓淇大律師在大學圖書館閱讀一本有關精神疾病的書
籍。(林詩雅攝)
34 大學線月刊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