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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P


            難表達

            律師輕率勸認罪








                案件開初,當大眼仔母子與法援署派來的當值                               黃纓淇指,家屬起初認為「律師、法庭一定懂
            律師會面時,律師曾向他們稱:「認罪很小事」;                             得如何處理」,但處理MIP案件時,辯護律師要準
            又指若MIP被告認罪,他們可以精神疾病為由免去刑                           備一系列文件,如《殘疾證》、融合教育成績表、
            責,最嚴重的後果只是「入院令」。                                   過往的評估和醫療報告等;在審訊期間,至少索取
                                                               兩份精神科醫生的報告,向法庭說明被告狀況;更
                張女士質疑,兒子不能表達自己、案情亦未
                                                               要懂得判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當被告沒有能力答
            明:「點解要他認罪?」加上兒子多年未曾離開自
                                                               辯的話,則無須負上刑責,不過法官可考慮幾種方
            己,若法庭判處「入院令」,兒子要被關進精神病
                                                               案,幫助被告改過自新、重回正軌,而「入院令」
            醫院,歸家無期,對當值律師的建議感到極為不
                                                               是其中一個方案。
            安。約一星期後,張女士從特殊學校老師得悉,可
            透過張超雄轉介案件至黃纓淇,在黃協助下,他們                                 她慨歎,不少律師未清楚了解被告的病情和案

            向私家醫院醫生索取精神科報告,證明大眼仔不宜                             情前,便輕率地說出
            上庭答辯、過往也沒有不良紀錄,成功游說律政司
                                                                   「判處『入院令』已經好好,算你
            撤銷控罪。
                                                               『執到』(幸運)。」

























            黃纓淇大律師在大學圖書館閱讀一本有關精神疾病的書
            籍。(林詩雅攝)





       34    大學線月刊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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