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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令中大校友、師生和公眾極為反感,更營造了「助長 是另一實際問題。
校方管理一言堂」的印象。他們現正徵詢法律意見,不排
除會採取法律行動。同時,關注組呼籲校友踴躍參與4月 問:現時學生會附屬校方,學生會違法是否等於校方
下旬的周年大會,一同追究常委會的違章行為。 違法?
中大校友評議會大會於4月24日順利舉行。馮家強於 答:刑事方面,以《港區國安法》為例,若校方提供
會上向現任評議會主席林偉雄提出不信任動議,最終在 場地作恐怖活動,可能會被視為第26條「為恐怖活動實施
1,379張有效票中,以1,235票贊成通過動議。會議其後選 提供場地協助」。而《國安法》為新的法律,校方的法律
出新一屆評議會主席及兩位常務委員,由被視為開明派的 風險目前仍難以評估,需視乎所涉罪行及校方在事件的角
楊于銘當選主席;民主派李軒朗、盧俊宇則當選常務委 色。然而,民事方面,由1971年至今,從未聽聞學生會
員。 的法律責任牽連校方的情況,相信校方可能要面對的法律
風險不高,若學生會註冊成社團或公司,校方在民事法律
方面被牽連的風險較低。
法律問題答問
外界質疑校方2月聲明中對學生會作出的措施可能涉
及法律問題。對此,律師莊耀洸有以下回應:
問:校方於聲明中要求學生會自行註冊成獨立社團或
公司,可能存在甚麼法律問題?
答:按照《香港中文大學條例》(中大條例)規程25
(7),中大可設有學生會。加上學生會會章早獲校董會
批准,因此學生會已屬中大架構的一部分。校方要求學生
會成立獨立社團,是涉嫌違反中大條例和校董會決議。除
非校方得到校董會決議通過,可改變學生會地位,否則學
生會代表可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校方的決定。(編
按:目前幹事會臨政未有打算就校方聲明作任何法律行
動。) 莊耀洸認為若校方夠嚴謹,應先修例才出聲
明。現時學生會代表可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校
方的決定。(受訪者提供)
問:校方聲明表示暫停代收會費,那麼學生會可自行
本刊曾向校方查詢有關聲明的合法性和執行細節,中
收取會費嗎?
文大學回應指,校方已向代表會及臨政發信,重申聲明中
答:學生會有權自行收會費,但需考慮兩個問題。第 的各項決定仍然有效,學生事務處會與學生會保持溝通,
一,學生會會章第一章第三條提到,學生會的職權是各書 商討各項事務的處理方式及跟進安排。校方其後於4月8日
院學生會賦予。因此中大學生會若打算自行收會費,需先 再就「朔夜」成員接受媒體訪問時的言論作澄清,重申校
與九個書院學生會取得共識。第二是學生會的人手問題。 方從來沒有「扼殺」學生會或其他學生組織,他們在2月
他們未必有足夠的人手收集和點算會費,相信自行收取會 25日的聲明是基於「朔夜」成員的政綱以及不同場合的言
費使學生會運作十分困難,學生會能否成功開銀行戶口也 論作出行動。
大學線月刊 2021年5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