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村不受影響
坪輋/打鼓嶺地區被規劃發展、要求收地,有村民因家園將被拆毀而感到震驚,鄉事委員會卻辦盆菜宴慶祝;村民有不同反應,一切源於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業權問題。卓佳佳解釋,鄉委會的成員多屬原居民,他們擁有發展區內很多土地的業權:「發展對他們來說,就是賣地的機會。」她指,政府計劃發展,原居民的房屋會被保留,因為他們很「惡」,若動土發展他們的地,需要作出很多安置賠償:「所以政府永遠會避免觸犯原居民。」
無獨有偶,古洞北發展範圍也全為非原居民村落,鄰近的原居民村,如坑頭村及河上鄉村皆不受發展影響。而聚居粉嶺北村落的大部分為非原居民,這些村落亦同樣被規劃。
記者曾比對地圖及向規劃署查詢,署方承認在第三諮詢階段的發展大綱圖中,剔除了部分包含在第二諮詢階段發展規劃的地區,包括粉嶺北的上水鄉村、小坑新村;坪輋/打鼓嶺的李屋村、坪輋新村及大埔田村,而這五條村落全屬原居民村。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政府在規劃發展時為免令情況變得複雜,會選擇遷就地方勢力,考慮業權持有人的利益和權力分佈,再相應調整發展計劃,因此,政府寧可選擇發展搬遷賠償金額較低的非原居民村落,因為這是解決土地問題最有效益的方法。
對於發展地域的爭議,規劃署回覆查詢信件時指,政府研究新發展區的選址時,考慮的因素包括發展潛力、地理限制、環境生態等,但就沒有直接回應外界對其傾向發展非原居民村落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