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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囚 在
記 者
正 │ 何 軒
輯 編
梓 │ 鍾 澄
影 攝
澄 │ 鍾 梓
正 何 軒
身陷囹圄七個月後,Thompson刑滿獲釋。中五入獄的他在獄中沒停止
學習,回到校園已是中六生,理應可以應戰文憑試。但在囚期間的學習
強差人意,令他有感趕不上進度,對應考文憑試失去信心。
自2019年反修例事件,獄中青少年人數急增,在囚教育的需求因此提
升。時至今日,在囚人士進修仍是困難重重:有中學生發現懲教署安排
的老師無心教授;有家屬送參考書時困難重重亦有自修生面對收押院所
處理進修需求標準不一的情況。儘管如此,他們在牢獄的束縛中堅持進
修,希望為在囚歲月賦予意義,不至虛度光陰。
現時21歲以下的青年犯會被判入教導所、更生中心或勞教中心,並由懲教署安排老師教授部分DSE (香港
中學文憑考試)科目。至於成年在囚人士,則可選擇報讀懲教署和大專院校合作開辦的遙距短期課程、學士學
位課程、職業訓練課程,或選擇在獄中自修。不過,21歲或以上的成年在囚者不另設時間進修,只可利用工餘
時間學習。
66 大學線月刊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