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廠瞞政府 非法變合法﹖
原居民殮葬管理漏洞叢生,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石村長也曾聽過很多人借原居民身分下葬。記者曾致電三門仔村一間石廠,訛稱有親友離世,但他非原居民,想借用原居民身分在原居民殮葬區下葬。
石廠聯絡人向本刊記者表示,非原居民只要與村內村民同姓,如陳、石、何、張,他便可以與村代表商量,訛稱先人是已搬離該村的原居民,同為漁民,先人早已辭世,現在希望把先人骨灰放回三門仔後山上。他強調,只要在牌簿(原居民名冊)寫上死者名字,得到村長簽名證明,死者便可獲得原居民身分,可以合法於原居民殮葬區下葬。記者問如果政府抽查會否發現時,石廠負責人表示,由於原居民名冊上已有登記:「你查都無用,查了都是合法。」
村長點頭 不用輪候
石廠聯絡人只用了一星期,便回覆記者得到三門仔村其中一位村長(共四位)的同意,協助「證實」記者佯稱去世親友的原居民身分,他表示記者只需要帶同死亡證及「封返封紅包同茶錢給我和村長」便可:「最緊要村長簽名就可以。」不用輪候,而墓地於兩星期便可於鹽田仔完工。
零地稅 六萬坐擁豪華陰宅
根據石廠所提供的土葬報價,一個普通的一人墓地(永遠地),六萬元可以「全包」,「包整屋仔、長香爐、寶爐、一對石獅子、花樽及較寬敞的拜祭企位。」而且毋須繳付地稅。而柴灣及長沙灣天主教墳場普通墓地(十年地、約二十呎)地稅約一萬六千元,如果以一百呎計算,就需要約八萬元地稅,並且要於十年後再繳地稅。與華人永遠墳場的價格相比,一個普通墓地(永遠地、約二十呎)的價格為位二十八萬,墓碑興建費用約二萬五千元,包香爐及花瓶,未計行政費用,就已約三十萬。非法墓地價格便宜五倍之多。
同時,墓地向來供不應求,宗教墓地與華人永遠墳場可供土葬之地已經不多,其中華人永遠墳場今年只剩下有限定墓地共七十個。
非法殮葬的處理
大埔地政署行政助理廖先生表示,當接收到非法殮葬的投訴時,會到該地作檢查,再轉交由民政事務署負責檢查有否發出相關的安葬許可證及核實下葬者原居民身分,若發現為違例下葬,便會交由食物環境衛生署跟進,而該棺木亦有可能被移走。
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新聞組黃正紅書面回覆時表示,任何人明知而故意在法定聲明中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須負上刑事法律責任(按《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