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後的證詞:計劃外的人生

政策操控下的生命

計劃生育政策在中國大陸推行的30多年間,女性若「計劃外懷孕」,通常會被要求甚至強制墮胎。據《中國衛生統計年鑑》統計,國家推行一胎政策後的十年間,中國婦女的年均墮胎人次超過1,000萬,相較70年代的數字急增一倍,這個數據折射出中國婦女或遭強制墮胎,子宮「身不由己」的狀況。

如果涉事孕婦或其直系親屬為政府或國企員工,更會被革除職務。例如,江西贛州的王女士生下第二胎後被人舉報,由於她於私立幼兒園任教,工作未受影響,但任職公立⼩學副校長的丈夫則不幸丟了飯碗。

從「禁生」到「催生」:政府做了什麼?

「全面二孩」政策推出後,全國人口增長率遲遲未達官方期待。今年7月初,中國經濟學者劉志彪等人,撰寫文章提出通過繳納「生育基金」刺激生育的構想,即是40歲以下的所有人士,不分性別要支付生育基金費,待生下二胎後才能要求償還款項。有人認為,報章是為政府的內部提議「試水溫」,但文章刊出後則引起社會普遍反對,有網民指責這是變相罰款,痛罵「坐在象牙塔裡的學者不懂民間疾苦」。

鍾華教授建議,中國在執行生育政策的不同階段,應該都配以對應且實效的福利輔助政策。(受訪者提供)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鍾華致力於研究中國社會發展與性別話題,她認為,生育政策在中國推行過程中問題重重,原因關乎政府的政策制定及執行手段。無論是80年代的超生罰款,還是為鼓勵二胎的「生育基金」,給人的感覺是「懲罰」強於「鼓勵」,她形容是「想控制人民而不是引導人民」,而國家又沒有對應的福利配套。鍾華建議,中國應向北歐等國家學習,鼓勵生育的同時,應該推出輔助政策,比如調整幼兒教育,而非讓家庭和個人獨自背起生養孩子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