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鍾卓恆 攝影│區翠恩
香港亂局,大可以歸結於一個「變」字。近幾年裏,許多我們不願發生的變化都逐一浮現。有人發聲抗衡,也有人不願面對;然後有人聲討抗爭者,又有人指罵無視社會變化的愚民。爭吵無日無之。
包容多元的香港社會,本應接納變數,時刻做足準備迎接變幻。正因如此,才能一次次創造奇蹟。所謂獅子山精神,除卻「頂硬上」的打拼力量,更應包涵這種處變不驚的智慧。
然而今日香港,風氣都與上述背道而馳。「穩定」成為九七後的政治關鍵詞。求穩氣氛充斥社會,人們不再要求、不再突破,往後倒退一大步,只願一切維持現況,不要太多變化。
「五十年不變」是中國政府安撫港人時叫得最響亮的口號,說道「馬照跑,舞照跳」,生活方式維持不變。
說得正中下懷。內心極為不安的港人,也只能以這個承諾為心靈救贖,迫不得已相信這句話——只能相信,不信也沒有其他辦法說服自己。
事實上,斗膽許下「不變」承諾已是天大的謊話。世事豈無不變?聯合聲明簽訂一刻,就注定香港政局不可能恆久不變。不過,當時的香港人除了相信、「博返鋪」,還能怎樣?
踏入2017,香港人就過了整整二十年戰戰兢兢的日子。期間所相信的有否變更過?
香港要相信「一國兩制」。它的內涵,鄧小平曰「我說了算」,不允許其他人「胡說八道」。結果他沒能親自監督兩制實行,任由後人以大局為重,「胡說八道」。
香港要相信《基本法》。不錯,條文大致不變,但當中卻早藏著許多可變數——人大常委的釋法權。人大每五年換屆,每屆常委心中的詮釋各異。二十年來,香港可曾擁護過同一本《基本法》?
香港唯一還信得過大概是「法治」。可惜的是,《基本法》只賦予香港「獨立司法機關」。「法治」的法,終究還是那本可隨時再解釋的《基本法》。
二十年來察覺「不變」幻滅的人,陸續開始冒起求變的想法,卻未想通怎樣變才是良策——有人選擇街頭抗爭,有人選擇籌謀獨立,也有人選擇先改變誓詞的效忠對象。
即使萬物變得翻天覆地,二十年前迫不得已相信了「不變」的人,似乎要繼續擁抱「穩定」,堅持相信下去。於是,香港就膠著在「變」與「不變」的對立之間,再夾雜著「該這樣變」與「該那樣變」的爭拗。實際上、具體的變法路線,卻一片迷惘。
且援引梁啟超先生這句:「變亦變,不變亦變。變而變者,變之權操諸己;不變而變者,變之權讓諸人。」二十年來社會努力尋求穩定,不希望見到太大轉變。結果呢?香港還是歷經大變。
此時此刻,說《聯合聲明》是瞞天過海也好、是反口覆舌也罷,畢竟已成定局。放眼未來,常言要「尋求出路」,就好應該放低「穩定」這個包袱,重拾香港人善變而處變不驚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