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借貸平台成風 大學生借錢賠私隱

提供資料愈多 借貸額愈高

事實上,uFinance的借貸上限與借款人願意提供個人資料的數量掛鉤,若會員只提供基本個人資料,即身分證明文件及住址證明,平台規定借貸上限為五千元,如果想借最多三萬元,其信貸評級須達到AA級,即須在Facebook認證、專業人士社交網站LinkedIn認證、學生證明文件、成績證明、工作實習證明、入息證明中選擇兩至三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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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5歲的uFinance行政總裁黎子謙讀大學時,與朋友以P2P借貸理念在科技園公司及理工大學合辦的創業比賽勝出。畢業後開設uFinance落實理念。(謝德熹攝)

翻查平台記錄,超過八成借款人已進行Facebook認證,授權uFinance獲取其完整的Facebook朋友名單、「讚好」過的專頁及已加入的群組等。uFinance行政總裁黎子謙解釋,由於學生沒有入息證明,收集這些資料有實際需要。他舉例,借款人的學系、成績、其學系畢業生起薪點、現時入息等,均是衡量利息多寡的因素。他又聲稱,收集Facebook朋友名單有助了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如果借款人在Facebook有300多個朋友,顯示他性格較外向。相反,如果只得百幾個,性格較內向,我們認為償還能力相對較低,可能利息會高一點。」

黎子謙表示,uFinance會略為查看會員的Facebook資料,但重申會員所屬的院校、系級及成績等才是更重要的考慮因素。平台職員一般只會以WhatsApp與會員聯絡,至去年4月開始邀請借款同學親身到公司簽約,以證其身分,並向他們解釋條款。

律師梁永鏗認為uFinance收集的資料不符合實際需要,屬收集「超乎適度」的個人資料,或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第一保障資料原則。他指,借款人到銀行或財務公司借貸時,一般只須提供與還款能力相關的文件,如入息證明及過往信貸紀錄,但Facebook及學業成績等不能直接顯示一個人的還款能力,收集是「不合情理」。

疑披露過多資料 私隱專員展開審查

記者以真實身分登記成uFinance會員,登入平台後發現,所有會員都能查看其他借款人的個人資料。雖然平台不會顯示借款人的姓名及用戶名,但其他資料包括性別、年齡、所屬院校、系級、成績(GPA)、借錢目的,甚至過往欠款紀錄等都一覽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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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上可見有借款人未還多期款項,uFinance表示,如果有人遲還款,會先以Whatsapp提醒,再不還則會交由金管局認可的收數公司處理,但至今未曾採取行動。(uFinance網站截圖)

黎子謙認為,平台只要沒有公開借款人的名字就沒有問題,而且在P2P借貸機制下,有需要公開這些資料:

「貸款人要先看過你的資料,評定你的還款能力才會借錢給你。如果你甚麼資料都沒有公開,貸款人對你一無所知,一定不會借錢給你。」

但他補充,公司會考慮在平台加入認證制度,要求貸款人登記時提交身分證明文件,只有認證過的貸款人才能看到借款人的資料,而非所有會員都能看到。黎子謙又說,uFinance平台的私隱條款其中一條列明,「我們會將個人資料保密,但或會將資料提供給服務提供者。」他指,條款中的「服務提供者」(service provider)包括貸款人,因此平台有權在網上公開借款人資料。

律師梁永鏗不認同有關說法,他指貸款人屬「網站用戶」,而非「服務提供者」,加上現時所有會員都能看到其他借款人的資料,但並非每個會員都是貸款人,可能只是「八卦自己學系有沒有同學借錢」。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回應指,在未了解平台的服務條款及具體運作前,公署不會評論,但鑑於平台涉及收集及披露個人資料,尤其身分證號碼等敏感資料,私隱專員已展開循規審查。他指即使平台沒有披露姓名,但若提供的資料經整合及分析後足以辨識個別身分,就屬「個人資料」,受私隱條例保障。

黃繼兒提醒市民要懂得「自保」,在提供個人資料前,應先了解平台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並衡量收集的資料是否有需要或超乎適度。而機構亦要「自管」,收集任何個人資料須符合實際需要,並提供易於閱讀的私隱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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