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組織幹事吳綽靈指出,比例制的實施應根據不同工種而調較,以推廣員為例,比例制應於推廣員首天上班開始計算。由於推廣員上班的日子是按個別工作要求,難以批出額外日子讓推廣員放年假,加上現時要連續工作三個月才享有七天年假。吳綽靈認為,就推廣員此工種而言,僱主應以金錢補償員工的年假,例如按員工的上班日數於一年內所佔的百分比,乘以日薪及一年應有的七日年假,來計算員工應得補償。
就比例制的建議,記者聯絡過勞工處,得到該處書面回覆表示,會審慎考慮建議的可行性,但由於「連續性合約」是《僱傭條例》下多種福利的基礎,因此於「確保在改善僱員權益」及「切合本港的整體社會經濟發展及需要」為前提下,勞工處表示會小心研究。
零散就業成趨勢
李卓人議員指,從未來發展而言,為零散員爭取基本保障有迫切性,因最低工資發展下去,僱主寧願聘用更多零散員工,而避免給予有薪勞工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等開支。而正在爭取的標準工時一旦正式立法,一些長時間的工種亦會將工作分拆,預計有更多人從事零散性質的工作。他認為,現時的「418」勞工法欠缺彈性,零散就業的人數若繼續上升,相信社會上要求修改勞工法的聲音將更大。
工會倡提升企業良心
除了基本的法例保障,吳綽靈認為,零散員工的工作環境亦值得關注。她希望可引入社會企業責任的條款,讓百貨公司不會因推廣員非公司的直屬員工,而漠視零散推廣員的工作環境。她又指,許多零散員工根本不清楚「418」勞工法,以致沒有意識到自己可爭取勞工法網內的福利,甚至以為不可向公司索取工傷,否則就是「貪心」的表現。
吳綽靈建議推廣員應主動了解自己的勞工權益,並相關的法例保障。她亦鼓勵推廣員間的資訊交流,若知道某公司走法律罅逃避勞工法責任,便應互相提醒,免於被公司剝削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