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通識站】之五 【選舉按金及退選機制】

提名期結束後候選人無法退選

【參選要畀錢﹖仲要隨時老本都無﹖】

天下間無免費午餐,立法會議員身為代議士,而且月薪達$93040,故法例規定,任何人參選立會,必須繳付一定數額的按金,以表自己會嚴肅對待選舉,有自信能夠獲得一定數額的選票。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542C章,地方直選的參選人須繳付按金 $50000;而參選傳統功能界別,及俗稱「超級區議員」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候選人的人,就須繳付 $25000作按金。選舉主任收到按金,就須隨即將該筆按金存於庫務署署長處。候選人遞交提名表格時,就必須同時繳付選舉按金。選舉按金不足,可成為候選人被裁定提名無效、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原因之一。

不過,參選又是否「倒錢落海」﹖事實上,選舉按金設退回機制,符合以下情況的候選人均可獲退回按金:

  • 候選人未獲有效提名
  • 候選人在提名期前退出競選
  • 在確定某候選人獲有效提名參選後及在選舉日前,候選人已去世或喪失獲提名資格
  • 若是以候選人名單提名,而選舉主任根據上述的任何理由,自該名單剔除所有候選人的姓名後,拒絕接納該名單
  • 選舉被終止

當然,如候選人當選,或者取得票數,不少於該選區或界別所獲有效選票總和的 3%,亦可取回選舉按金。2012年的立會選舉,就有20人因得票不足,而被沒收按金,包括今屆仍有參選的吳文遠、林依麗、何君堯及譚香文。

最近的選舉焦點必然是參選新界西的自由黨周永勤,宣佈「停止一切競選工作」。為什麼他會說「停止一切競選工作」,而不是直接宣佈退出選舉呢﹖這是因為根據《立法會條例》第 42 條,候選人只可在提名期結束前退出競選。議會曾討論可否修改規定,讓候選人可隨時退選,但當時有議員關注,此舉或引發舞弊,例如有人會被威嚇或阻撓參選,或者有人為協助接棒者當選,或會突然退選。即使周永勤宣布不再拉票,他並未有正式退出選舉,仍是新界西的候選人之一,選民仍可繼續投票給他。

2016立法會各區參選名單:http://ubeat.com.cuhk.edu.hk/legco_list/

提名期結束後候選人無法退選
提名期結束後候選人無法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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