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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瑟縮一角的設施
到社會必需品
現時康文署管理和保養維修705個遊
樂場,遊樂場多數由組合式設施(Multi-
play)組成,即是從外國進口的預製設施,
一個組合預設多種用途,大多是紅、黃、
藍、綠色,並通過安全認證。遊樂場設施的
▲ 60年代香港屋邨遊樂
場常見幾米高的滑梯 目標使用者區分為兩個年齡層:3至5歲和5至
及圓球形攀爬架。 12歲,這有助康文署管理和提升場地安全。
(政府檔案處圖片)
香港於20世紀初開始興建兒童遊樂場
(children’s playground),目的在於讓
▲ 遊樂場是居於徙置區
的兒童的重要休憩空 兒童在安全的場所遊玩,以及鼓勵青少年以
間。(政府檔案處圖 正當方式消磨時間,減少街童流連的情況。
片)
遊樂場研究者樊樂怡留意到,遊樂場發展早
期,沒有任何園景設計。例如在1934年落成
的修頓遊樂場,「遊樂設施塞在一個角落
裡,其他部分是一大片空地」,如作足球賽
事、運動會、夜市等用途。
直到1960年代,遊樂場開始由社會福利
設施演變成社會必需品。香港經濟發展迅
速,兒童人口急增。政府在香港各區增加休
憩設施,六年間公園的數量上升三倍至1966
年的108個。當時的公園設施大多是功能主
導,多是在光禿禿的水泥地上安裝鞦韆、滑
梯、氹氹轉等,由金屬鋼具等耐用物料組成
的標準設施。
▲ 80年代以前,遊樂
場多建於水泥地
上,沒有加裝橡膠
安全地氈。(政府
檔案處圖片)
昔日遊樂設施多由 ▲
金屬鋼具構成。
(政府檔案處圖片)
大學線月刊 2023年11月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