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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終止合約的因由:「若他們指控你在『跳工』,
“
那麼你在香港的工作就結束了,你必須回到你的國
家。」她亦解釋,外傭提早終止合約大多基於三個 在
原因,包括被僱主虐待、生活條件惡劣,以及沒有 入
足夠食物:「這些都是大多數家庭傭工無法繼續履 跳
行合約的原因。」 境 工
處
聯合家庭傭工工會主席Raith亦表示,自去年5月 個
應 案
至今年1月,工會一共收到11宗有關外傭被入境處
指控「跳工」,被勒令返回原居地的個案。她指出 一
這些個案中,有些是被僱主單方面終止合約,卻得 上
視
不到明確合理的原因,但後來找到新僱主後,欲申 對
同
請新的工作簽證時卻遭入境處拒絕。Raith認為,機
制對外傭並不公平,她們處於被動角色,沒有知情 勞
和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單方面被扼殺在港的工作空 仁 資
間。她建議外傭作兩手準備保障自己,若受到僱主 , 雙
無理對待,便用紙筆記下並留下證據,以便日後申 接
請簽證時附上證明。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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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c認為入境處應一視同仁,接納外傭的解釋,在跳
工個案上對勞資雙方公道。(葉泳心攝)
68 大學線月刊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