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零散工

編輯│關芷琪  記者│張曉莊 黃正宜

好工難求,但在這個年頭,連一份穩定的長期工作(長工)也難求。近年,市場越發講求靈活和彈性人手分配,顧主偏好聘請散工,令不少年輕人為堅持理想,逼於無奈當上「全職零散工」,以兼職身份去完成長工的職責。他們收入不穩定之餘,一般基本保障例如疾病津貼、有薪假期等統統無法享有。穿上同一套制服,做同等工作,為甚麼待遇、福利卻大有不同?

零散工不受保障 同工不同酬

零散工面對的困境,是未能達到「4.1.18」標準的非連續性聘用工人(即未能連續四星期工作十八小時以上),及獲聘少於三個月的連續性聘用工人,均不被納入《僱傭條例》的保障範圍之內,喪失各種基本保障和福利,如有薪年假、勞工假、病假等。據香港職工會聯盟總幹事蒙兆達所講,在經濟蕭條、失業率高企的情況下,僱員的議價能力較低。企業為了更加彈性地分配人手,多以零散工模式作招聘;亦會有僱主為了避開提供員工保障,而看準「4.1.18」的法律漏洞,刻意安排員工非連續性地上班。

酒店潛規則 「炒散」無望變長工

25歲的阿杰修畢酒店管理高級文憑後,2011年6月經酒店副經理介紹,在一間五星級酒店當宴會部員工。當初因為由副經理介紹,阿杰只需到酒店跟總經理作簡單會面便獲得聘用。阿杰憶述,會面時總經理對他開出條件,指他需要當上俗稱「炒散」的兼職散工三個月,才會正式轉為長工,而副經理也表示將會聘請他做長工。阿杰起初覺得合理,認為當「炒散」有助他從基本功入手,學習宴會部的日常工作。

初入行,阿杰邊當「炒散」之餘,亦有機會如長工一樣,學習管理其他「炒散」和統籌工作。首一、兩個月,阿杰跟着全職員工學習佈置房間和宴會場地,例如按酒店標準放置茶几、茶具等。其後,他已經可以負責帶領兩、三名「炒散」,佈置一間麻雀房。三個月後,阿杰以為可以轉為長工,豈料總經理只拋下一句: 「再等等吧,有空缺再通知你。」

112partime_4阿杰指,總經理沒有兌現當初承諾,亦沒有主動提出轉長工的安排,這情況更維持了一年有多,而其他問題亦陸續浮現。事實上,「炒散」的工作時間有限制,首三個星期任由你上班,但第四星期就不可工作超過十八小時。因為這個安排,阿杰未能達到「4.1.18」的標準,酒店亦無需為他提供《僱傭條例》中給予連續性合約員工的福利。阿杰直言:「『散工』,你可以理解為甚麼福利都沒有。」花紅、保險、醫療保障、底薪和年假統統欠奉:「小費都不能收,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如果被人發現,以後也不會再找你開工。」

雖然他的工作時數與一般長工無異,但同工不同酬,長工每月底薪有一萬二千元和平均二千元小費,他的時薪就只有五十五元,平均每月只有大約八千元薪金。他更指出,「炒散」需要「未雨綢繆」。由於九月到一月是酒店業旺季,「炒散」一般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他就曾經連續工作十八小時,由早上九時開工,直到凌晨三時才下班,翌日早上九時又再上班。勞苦過後,「炒散」於旺季的薪金大概可達至一萬三千到四千元,這才與每天只工作九小時的長工相約。如此拼搏工作,就是為了填補淡季只有三至四千元微薄的薪金。

阿杰在「炒散」期間,得到不少上司讚賞,他亦曾多番主動要求轉為長工,明確表示「我進來不是為了炒散」。可是,總經理提出將他調去他不感興趣中菜部當長工,阿杰拒絕後,總經理就惡言相向:「那你繼續炒散,做巴士仔吧(負責清理垃圾和廚餘的崗位)。」一年零兩個月「炒散」的日子,並沒有為阿杰換來一份長工。他最終選擇繼續進修,並轉投市場策劃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