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戴晴曦 記者│董銘偕 相片│戴晴曦 董銘偕 余卓希
香港在主權移交的最後倒數階段,為處理香港回歸事宜,中英雙方展開談判。不過,雙方一直未能就立法會選舉辦法達成共識。而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中,加大了1995年立法局選舉的民主成分,令中方勃然大怒,決定取消「直通車」方案。中方同時決定另起爐灶,在立法局仍在運作的情況下,成立「臨時立法會」(下稱臨立會),用自己的方式為香港回歸作準備。
原來的直通車安排
中英政府在1984年簽署《中英聯合聲明》,並決定香港於1997年7月1日正式回歸。英國政府亦隨即與中方開始討論有關香港立法局的過渡事宜。在1990年初,英國外相韓達德和中國外交部長錢其琛經「七封書函」進行談判。最終英政府同意中方在《基本法》內,關於香港回歸後第一屆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安排,以及確認1991年首次引入18席地區直選議席。
《基本法》在1990年4月正式頒布,在《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中,中方同意為最後一屆立法局設「直通車」。條例表明,1995年產生的立法局,組成方法如符合《基本法》規定,而議員亦願意表明擁護《基本法》,及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確認,便可成為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即是說,95年選出來的立法局議員,本來可以過渡97。
中英雙方在討論香港回歸事宜上,一直波折重重。除了六四事件導致談判停滯不前外,雙方在興建新機場的方案上亦爭拗不斷。而1992年末代港督彭定康來港執政起,中英關係更進一步轉差。時任行政立法兩局議員及自由黨主席李鵬飛憶述,多年來在行政局訂立的回歸事宜,包括為中英順利交接而設的副港督安排,在彭定康上場後,通通都不認帳。
1992年10月,彭定康發表第一份施政報告,提出政改方案,提倡改革立法局的選舉制度。方案在《基本法》裏的灰色地帶添加大量民主成分,務求加快香港民主步伐。此舉引起中方強烈不滿,時任國務院港澳辦主任魯平更直斥彭定康為「千古罪人」,向他下戰書,說:「如果你堅持這樣做,我奉陪到底。」(摘自《魯平口述香港回歸》)
為求最民主選舉 無懼直通車停駛
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最終在1994年提交立法局審議。在改革立法局選舉制度方面,除了提出在地區直選實行單議席單票制,在保持地區直選和功能界別議席各半的原則下,盡量擴大功能界別的民主成分,建議增加九個功能界別(俗稱「新九組」),例如製造界、進出口界、酒店及飲食界等。任何從事「新九組」行業的市民,均自動成為選民,令選民數目高達106萬,選民基礎與直選議席幾乎無異。彭定康提出的政改方案,被喻為締造香港最民主的立法局選舉,亦因而得到民主派議員的支持。
時任立法局議員及民主黨主席李柱銘,當時是民主派代表人物。他憶述,當年李鵬飛曾多次提醒自己,一旦支持彭定康政改方案,中央政府必定取消「直通車」,認為此舉並不值得。其時自由黨黨員楊孝華更一度提出新政改方案,建議以「一公司一票」為基礎,大幅收窄「新九組」的選民範圍,試圖同時取得民主派及中央政府的支持。可是,李柱銘堅持爭取最民主的方案:「你說有直通車,也要看直通車開往哪裏。若是開向民主,我便支持你,但現在是開倒車,我當然不支持。」他認為,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能給予市民最接近民主的立法局選舉,即使該屆立法局或只得兩年壽命,也在所不惜。
在民主派議員支持下,英方也動員親英的議員投票支持,政改方案最終在1994年6月,以29票比28票,一票之微通過。中央政府隨即以政改方案「三違反」(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七封書函」及《基本法》銜接原則)為由,單方面宣布取消「直通車」。當年得知「直通車」被取消後,李鵬飛感到十分失落:「我覺得自己由83年開始在立法局爭取直通車的努力,現在前功盡廢,很傷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