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頻仍 工友命如草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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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青衣職安健學院的「世界安全健康日」紀念牌匾,向工作期間受傷或死亡的工人致敬。(合成圖片)

「我一直沒哭,直到警察說要取下他的隨身物品給我,我問可不可以把戒指留在他身上?但得知遺體不能佩戴任何隨身物品,感覺好像突然斷了某種連接,我才開始流淚。」秀茂坪安達臣道的天秤工業意外裡,死者遺屬許文明太太憶述,事發當天她如常在家中教大女兒做功課,突然接到來電告知丈夫死訊,立刻飛奔到聯合醫院確認消息,無果,輾轉抵達涉事地盤,始知丈夫難逃一劫。絕望與不甘心,殺許太一個措手不及。唯一連繫兩人的結婚戒指,也要從遺體上取下來,要她接受丈夫離逝的事實。

2022年9月7日,安達臣道地盤一個操作中的天秤,疑因基座焊接問題突然倒塌,擊中地盤內多個貨櫃,壓斃三名工人。工傷家屬頓時痛失摯親,面對悲慟,剩下的,只有追討賠償及問責的漫長折磨與無奈。

記者|陸穎琳 編輯|曾穎怡 攝影|陸穎琳 曾穎怡

秀茂坪安達臣道地盤致命工業意外
9月7日,位於秀茂坪安達臣道的地盤發生致命工業意外,釀成三死六傷。(獨媒提供)

41歲電工許文明,是安達臣道地盤意外其中一名身亡工友。事發時,一個重65噸天秤突然倒塌,間接擊中多位工人。許文明頭顱骨折,當場證實死亡。許文明的太太(下稱許太)年僅42歲,自此與丈夫天人相隔,

看到遺體的那一刻,(丈夫的)姐姐和爸爸激動難過的去抱住遺體,我只是站在原地,呆愣一段時間後問警察,我現在應該做什麼,能做什麼。

比起隱瞞丈夫離世的事實,許太選擇直接告訴兩個分別4歲與7歲的女兒噩耗。事發當天,許太便告訴女兒,她們的父親因意外離世,不會再回來,甚至給她們看當天的新聞和父親躺在地上的照片。女兒們起初很傷心,渴望他回家。後來她們的情緒平復,開始接受父親只是換了一種方式陪伴她們。在事發後第五日早上,小女兒告訴許太,她發了一個一家人出外遊玩、「有爸爸」的夢。她形容丈夫是一位盡責的爸爸,每逢假日就會陪女兒出去玩,或待在家中維修水喉、修補天花等。

承諾共偕一輩子 共患難八年今天人相隔

一家人攜手經歷許太產後抑鬱、許文明母親離世和疫情等難關,然而,許太在今年8月中證實患上乳癌。不足半個月,癌細胞已轉移至肺部,「告訴他(丈夫)結果的時候我還是哭了,我們抱著彼此哭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有點用力的緊緊抱我,我告訴他:『沒事。』」隔日,兩人生活如常,許太也與丈夫約定要由丈夫為自己剃頭。許太認為,作為夫妻,兩人不曾在感情上虧欠對方,面對接踵而來的難題仍願互相扶持。

夫婦倆非常恩愛,丈夫每早上班前,許太都與他相擁;每天中午便收到他傳來「吃飯了」的訊息。在結婚八年期間,丈夫從沒脫下結婚戒指。她和丈夫沒有刻骨銘心的經歷,因蜜月旅行後懷孕而沒舉辦婚禮、沒拍攝婚紗照,不曾擁有夫妻的儀式感,

但是從簽字到交換戒指的時刻,是目前為止我人生中感覺最幸福的時刻。

八年後,因倒下的天坪,兩人的幸福時光告一段落。許太失去丈夫,迎來追討賠償和問責的漫長過程。

意外後,許氏一家的不幸遭遇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亦承諾徹查意外起因,並追討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關注之大,令許太在發出接收公眾捐款的消息兩日後,便決定停收捐款。原因是當她看到有少如50元的捐款,她擔心有些捐款者生活也很艱難,感到過意不去。在問責路上,有待政府公佈意外調查報告,方可開始追究,許太需等待多久,目前屬未知之數。

承辦商屢違規 罰則應提高

根據勞工處紀錄,是次意外涉事承辦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下稱精進建築),過去兩年曾七次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定罪,其中一宗較嚴重的意外於2020年九龍灣一個地盤發生,一名釘板工人工作期間觸電身亡,精進建築被罰款共13萬。現時,就著安達臣道地盤意外的刑責,勞工處仍在蒐集證據,暫未知精進建築會否再被檢控。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對於同一承辦商多次釀成工業意外,感到憤怒和無奈,她指《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稱職安健條例)為人詬病多年,違例者最高被罰款50萬、監禁一年。然而,根據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文件,過去有僱主被判處緩刑,卻沒有僱主被判即時入獄。唯一一宗因違反職安健條例,被判即時入獄兩星期的人士僅屬僱員。她感嘆在罰則面前,活生生的人命顯得微不足道,

假設我投放資源做安全(措施)要300萬,原來我不做,奪去一條人命也是賠50萬,為什麼我不給50萬?何況現在是幾萬元而已。

她建議設立「過冷河」時期,在時期內禁止重犯承辦商投標工程項目,再提高罰款金額,達至雙管齊下,增加阻嚇力。

大學線 工傷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要從根本上阻止意外發生,各個階層的人都要謹慎對待工作 香港中文大學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各個階層的人都要用謹慎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工作,才能從根本上阻止意外發生。(陸穎琳攝)

工人安全措施不足 九個月仍未交代

建造業工業意外頻生,翻查勞工處數據,建造業在2021年錄得3109宗職業傷亡個案,每千名工人,便有29.5人受傷或死亡。

大學線 香港中文大學 工傷 近20年香港建造業工地致命工業意外數目
近20年香港建造業工地致命工業意外數目

然而,眾多致命個案中,並非每一位遺屬都獲得社會高度關注及支援。

2021年12月22日,34歲工友樊柱樑於赤鱲角地盤的污水井工作時,與另一位工友疑吸入沼氣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事發至今9個月,33歲的樊柱樑太太仍未得到丈夫所屬公司(榮興建築有限公司)交代事發原因。她透露事發數天後,公司代表曾約她和其他家屬會面。惟面對家屬對工人只佩戴外科口罩入井、缺乏救生繩等質疑,公司代表默不作聲,只交代已交由警察調查。對於如斯回應,樊太感到十分憤怒,更要求公司公開道歉。但無論道歉,還是交代安全措施上的責任,公司均拒絕回應。

樊氏夫婦當時育有兩個分別1歲及3歲的兒子。樊太指丈夫為了賺錢養家,一個月只放兩天假,有時由早上8時加班至晚上11時,甚至連續上三更、共工作三十小時,中間只有數小時休息時間,平日陪伴孩子的時間不多。她曾經問丈夫工作是否危險,但丈夫表示雖然危險,惟為養育兒子只能繼續做。

樊太質疑,丈夫有獲勞工處處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4(1)款認可,擁有在密閉空間工作的資歷,理應知道須佩戴的防護裝備和安全守則。雖然樊沒佩戴合適防護裝備,要為意外負上一定的責任,但樊太認為,「(公司安全檢測人員)都要做多一步,確保員工做好安全措施才下去」。加上當時共有兩人入井,兩人都沒有做足安全措施,故她質疑公司是否做好安全檢測。

案件將於10月下旬審,公司被控十項控罪,包括沒有處理密閉空間內危及工人的危險、沒有確保個人防護設備的使用,及沒有遵從密閉空間的危險評估報告等。在法庭判決之前,樊太認為公司不會承認責任,她堅持:

一日未裁判,一日都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

待法庭還丈夫清白 遺屬難以釋懷

自9月23日接到上庭審訊的通知後,樊太再次出現失眠症狀,晚上每隔兩、三小時便會醒來一次,導致她白天不自覺睡著,然後又驚醒。

樊太平常還會不斷回想意外當天的情景:丈夫戴著外科口罩,被污水浸到黑黑灰灰的,平日佩戴的眼鏡也消失。「有十幾條控罪,公司會不會不承認,不認,官司會不會再審,會不會要處理很久?」說到這裡,樊太不禁啜泣,「我經常想如果當初做足安全措施,如果有戴保護設備、有救生繩扯他上來,我先生就可以沒事?」

大學線 香港中文大學 工傷 工傷遺屬家庭照
樊太拿到死亡補償後,表示經濟在短期內沒有問題,但相信隨著兩個孩子開始讀書,開支會越來越多,只能見步行步。(受訪者提供)

僱主「走法律罅」 追討賠償困難重重

長期為工友處理工業意外索償的律師林洋鋐指,家屬若要向涉事單位追討民事索償,一般需時3至4年,過程包括獲取剖驗報告、調解、初審、排期聆訊等,每個步驟均須花費數月,而大部份原告人都會在排期聆訊前接受和解。

香港設有《僱員補償條例》(下稱《條例》),只要工友在工作期間受傷、因意外或患「指定職業病」致死,僱主便須履行《條例》下的補償責任,一般而言,工傷工友向僱主索償的難度並不高。然而,林洋鋐強調《條例》建基於僱傭關係,曾有僱主以「假自僱」方式,通過合約令僱員承認自僱身份,僱主便不必承擔工傷的責任。

此外,林也曾遇僱主沒為僱員買勞工保險的個案,一旦僱員發生意外,僱主破產沒錢賠償,僱員就可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求助。但林形容此途徑的審批時間長,過程亦面對諸多刁難。

會和你打官司、每句話都針對你:你傷勢真的那麼嚴重?你真的要那麼多時間休養?而且找最頂尖的法律團隊,其實省下來的律師費,足夠賠償給工友。

大學線 工傷 林洋鋐律師指《僱員補償條例》是少數能幫助工友的勞工法例 香港中文大學
林洋鋐律師指《僱員補償條例》是少數能幫助工友的勞工法例,不論是僱員自己、僱主、同事或顧客疏忽,只要是工作期間遭遇意外而受傷就能獲僱主賠償。(曾穎怡攝)

補償範圍涵蓋不足 難支援遺屬生活

除法律漏洞外,《條例》的補償範圍並非涵蓋所有工傷個案。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有部分個案難以界定是否屬於工傷,包括中暑和患有個人疾病。而政府現時「一刀切」,只要工友本來患病,死因便會被歸納與工作無直接關係,家屬不會取得補償。

蕭倩文舉例指2018年6月一名機場雜工工作期間中暑暈倒,搶救三日後不治,醫生形容該工友的內臟像被「淥熟」,體溫高達攝氏42度,死亡報告也指出死因與高溫有關。不過由於該工友是長期病患者,僱主不承認死因與工作有關,工友太太唯有開展法律程序,但至今仍沒進展。蕭指,醫生及勞工處也認為中暑是致死主因,「太太很崩潰,她接受不了、不甘心。」

即使工友家屬能獲得補償,蕭倩文批評現時補償金額對工友保障不足。

大學線 香港中文大學 工傷 《僱員補償條例》賠償準則
《僱員補償條例》賠償準則

蕭指不少身故工友很年輕,孩子還沒有出生或者很年幼,按例賠償不夠讓遺屬養育孩子長大成人,故根本不能全面保障家屬權益。樊太一家按《條例》所得的死亡補償額為220萬,即丈夫的84個月收入,其中100萬須待兒子成年才可獲取。但樊氏最年幼的兒子尚未入讀幼稚園,補償只能短暫應付生活。她憂慮未來讀書的支出只會越來越多,惟有見步行步。

盼盡快提高罰則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曾在立法會《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 (雜項修訂) 條例草案》委員會上指出,違反職安健條例而被定罪者,重犯者多達三成。政府已超過20年沒有檢討職安健條例,他建議政府修例時,規定法庭參考涉事公司的定罪紀錄作量刑準則,重罰重犯者。

現時,立法會已進行第三次職安健條例修訂會議,擬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升至1000萬及監禁最多兩年。周小松表示雖政府多次調低修訂金額,但1000萬的最高罰款額仍比現行法例高出20倍,提供清晰的罰則指引。他期望條例能盡快通過,以提示法庭應嚴厲收緊判罰金額的準則。

大學線 香港中文大學 工傷 周小松認為現時的職安健條例罰則沒有阻嚇力
周小松認為現時的職安健條例罰則沒有阻嚇力,導致承辦商依舊故我,不作出實際改善。(受訪者提供)
大學線 香港中文大學 工傷 2022年香港發生的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時間線
2022年香港發生的建造業致命工業意外時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