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傑以前就讀的特殊幼稚園曾為他提供言語和職業治療訓練,均是小班教學。劉太指校方專門為SEN兒童提供的訓練不足,言語治療一年只有六堂,但至少會把訓練融入正規課堂中,教導他們基本的自理能力,如聽從或執行指令,治療師和特殊幼兒導師會駐校照顧學生;相較之下,入小學後的服務「少得可憐」。
傑傑升小一後,小學亦有提供言語治療和社交小組訓練,但社交小組一年只有12堂,且時間不定,學校曾試過將訓練全安排於上學期,下學期完全沒有。更令劉太氣憤的是,在三年級上學期時,言語治療師以傑傑能掌握發音和句子結構為由,停止提供訓練。自閉症小朋友最需要學習判斷語氣和溝通技巧,但治療師指因傑傑所需的學習程度較高,要求劉太於校外自費訓練,一堂課八百多元。中止言語治療令傑傑無法判別他人的語氣,不懂話中意思,令他更難跟人溝通。
劉太至今仍深深記得兒子曾向她哭訴:
「媽媽,我很想死,我覺得很辛苦。」
傑傑的小學不但無法提供適切服務,老師亦不懂處理自閉症小朋友的問題。傑傑不擅長與人相處,一直被同學欺凌,更曾被踢到小腿出現如皮蛋般大小的瘀傷。劉太已多次向校方反映兒子被欺凌,又批評學校的處理態度,老師卻回應一句:「你不滿意就轉校啦!」儘管四年以來,劉太屢次要求校方跟SEN家長開會,商討孩子的情況和需要,但意見一直不獲接納。學校未有公開支援津貼的用途,劉太質疑政策透明度不足,支援津貼未能用得其所。
學校透明度不足 家長不了解支援服務
特殊學習需要權益聯會服務幹事郭凱盈指,六歲是治療的黃金期,社署不應驟然中斷所有服務。而且社署一向負責學前階段,有責任繼續統籌學齡階段服務,而非轉交教育局。聯會倡議社署把支援服務至少延長至12歲,以避免學校自行外購的服務質素參差。
她又批評服務資訊透明度不足,雖於教育局網站可取得融合教育家長指南,但文件長達八十頁,她反問:「我自己都未必可以看完整個指南,更遑論一班基層家長?」她強調校方有責任讓家長知道學習支援津貼可為小朋友提供甚麼服務。
現任資助小學校長會權益主任曾碧霞校長回應,每間小學對於SEN支援的做法不同,成效不能一概而論。但她重申校方有責任主動向家長簡介支援模式,講解學生接受的服務,並與家長商討和制定子女的學習成長記錄。
曾碧霞表示教育局一直有監察各校的支援政策,每年都會派人到校評估,但除非是很明顯的極端情況,否則局方難以詳細觀察學校的實際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