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馬鞍山耀安邨單位的Virginia飼養北京狗薯仔已經13年,早視薯仔為家人。近年因被閉路電視拍到遛狗而收到多封警告信,要求盡快送走狗隻。Virginia於是將薯仔送到大圍私人屋苑的新居:「若人們能管理自己的小動物,又不會騷擾其他人,為什麼要趕盡殺絕?」
她認為政府應訂立不同的規例,使狗主妥善管理狗隻,而非「一刀切」禁狗:「就如我母親是長者,若有動物陪伴,可為她們生活增添姿彩。為什麼(政府)就不可以令人生活快樂一點?」
求助人數急增 狗主互相協助
Facebook群組「爭取公屋居屋合法飼養狗隻」曾分別於六月及九月舉行兩次靜坐表達訴求。發起人Jacy Lam表示,今年三月傳出房署嚴格捉狗的消息後,群組人數由2,000人急增至現時的11,000人,當中有不少為公屋狗主,而求助個案亦較從前為多。她表示,就群組內的成員個案而言,沙田區的「捉狗」情況較嚴重,她估計因早前沙田區美林邨有居民遛狗時發生衝突導致命案,令近月沙田區執法相對嚴厲。
房署回應,他們每兩年會以家訪形式偵查違規養狗,又會派遣特別行動小隊,使用微型晶片掃描器,檢查單位內是否有狗隻。由2003年至2014年,飼養動物被扣分的個案共約3,900宗。但房署沒有正面回應近月有否加強執法。
外國網開一面 房署:無放寬空間
鄰近地方如新加坡及台灣處理公營房屋養狗的問題上較香港彈性。新加坡的公營房屋容許住客飼養狗隻,但狗主需事先為狗隻登記及申請狗牌,同時政府亦對狗隻的品種及大小有所限制,以確保狗隻不會過分滋擾其他住戶。
另一方面,台灣亦沒有禁止住戶於公屋(稱國民住宅)飼養狗隻。若公屋屬出租形式,市民有權飼養狗隻,但有一定限制,如狗隻不得具攻擊性、吠叫、產生異味等。而買入式的公屋,則受該大廈管理委員會(相當於業主立案法團)的規約管制,市民需預先得到該會同意方可飼養。
房署回應稱,香港公屋人口稠密,放寬養狗有機會造成噪音及衛生問題,社會上仍有不少人反對於公屋內飼養狗隻。而其他地方的居住密度、單位面積與設施等與香港公屋不同,因此不能比較,重申政策無放寬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