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嚴禁養狗 公屋狗主盼網開一面

121dog_01編輯│蕭梓恒 記者│陳嘉詠 沈敏怡 攝影│沈敏怡 陳嘉欣

房屋署在二零零三年實施公屋扣分制,住戶養狗會被扣五分,兩年內扣滿十六分即被解除租約。但房署過去一直被指執法不嚴,導致多年來有不少住戶違規偷養。不過有住戶反映,自今年三月起,房署加強巡查,派人大力拍門、播放狗吠錄音及以鐵通敲閘,令屋內狗隻受驚亂吠,房署一旦發現狗蹤便扣分處理,甚至有公屋業主面臨釘契。 一眾狗主對房署的突擊行動無所適從,終日提心吊膽。

早上警告 下午扣五分

阿樂指赤耳很受街坊歡迎。(受訪者提供)
阿樂指赤耳很受街坊歡迎。(受訪者提供)

25歲的阿樂(化名),與家人租住彩虹坪石邨的單位,養有柴犬赤耳大約三年。他雖然清楚公屋養狗屬違規,但認為房署執法一向不嚴,而同層單位亦有數隻柴犬。三年來,他「光明正大」到樓下放狗,鄰居都很喜歡與赤耳玩樂,從未收到投訴。即使房署職員上門修理熱水器,看到赤耳亦沒有警告。不過今年10月初,房署職員巡查大廈,本打算提醒阿樂家門外不能放置拖鞋,卻發現單位內有狗隻,於是要求盡快處理。早上警告,當日下午即收到房署的信,指單位因違例養狗而被扣五分。

其後,阿樂只得把赤耳送到朋友家暫住,他同意公屋是政府提供的福利,住戶有責任遵守規則,但他認為飼養狗隻是人的「基本權利」,只要狗主有責任心,保持地方清潔,房署不應禁止養狗。

收土地審裁處律師信

公屋租戶違規養狗會被扣分,但如果住戶已購買公屋,在單位內養狗屬違反公契,業主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甚至會被釘契。從事旅遊業的周女士與丈夫、家姑及大伯約20年前,於黃大仙竹園北邨購入公屋單位。周女士半年前開始養一隻貴婦狗Coco。她為了減低狗吠聲,特別改裝家中大門,加上隔音棉,又會刻意調高收音機音量掩蓋吠聲,甚至訓練到Coco不會亂吠,減低被發現的機會。

竹園北邨內有關養狗禁制令的橫額(沈敏怡攝)
竹園北邨內有關養狗禁制令的橫額(沈敏怡攝)

但今年九月,周女士突然收到管理處的電話警告,指發現單位內有狗隻。在隨後兩星期內,她再接連收到兩封警告信,所以馬上送Coco到朋友家暫避。但即使狗已不在,管理員仍上門要求盡快處理狗隻,令她感到十分疑惑。數日後,周女士更收到由土地審裁處發出的律師信,指單位違反公屋契約,將被正式起訴。周女士的丈夫後來通知大廈管理處,表示狗已被送走,並簽署證明信證明單位內再無狗隻,土地審裁處才撤銷控告。但周女士指管理員從未有親眼看過Coco在單位內,也沒有核實狗隻是否已搬走,就展開法律程序,顯示程序有漏洞。

法團申禁制令趕狗

周女士說,竹園北邨有很多住戶養狗,單是她居住的樓層已有四戶,當中兩隻近期都被狗主送走,相信與管理處突然嚴厲執法有關。周女士亦曾聽聞同邨的其他狗主稱,大廈管理員之前只會敲門檢查,但現時會刻意在樓層通道發出鎖匙聲,或用對講機在單位門外講話,以引起單位內的狗吠聲。管理處突然嚴厲執法,相信與竹園北邨業主立案法團今年九月向土地審裁處申請禁制令,禁止住戶養狗有關。周女士亦向同邨的狗主詢問,發現並非每戶都收到律師信,質疑管理處執法不一。但竹園北邨的業主立案法團及管理公司於截稿前均未有回應。

養狗大意義 不忍分離

周女士說,Coco對她一家意義重大。自從Coco來到她們家後,家人的關係改善了很多。以往丈夫與他哥哥不和,家姑因而終日愁眉苦臉。但由於丈夫的哥哥喜愛狗隻,Coco成為兩兄弟的溝通話題,一家比從前更融洽。她強調若無法再於公屋飼養愛犬,即使有經濟壓力,也會為了牠而搬家,並不會棄養:「不是帶狗隻回家玩玩就算,是要照顧牠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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