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和平佔中倡議人 陳健民
「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是由戴耀廷教授、朱耀明牧師和我於今年三月在一間古老的教堂裡提出來的,目的是爭取二零一七年特首真普選。但如果真要追溯,民主的理念早在我讀大學時已孕育出來。
我是一九七九年進入中大社會學系念本科的,那正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初。魏京生在北京西單民主牆發表〈第五個現代化〉和〈要民主還是要新的獨裁〉後被捕並判重刑。北大學生胡平則發表長篇大字報〈論言論自由〉,並以獨立候選人身分參選地方人大選舉。海峽對岸,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 黄信介、施明德等黨外人士被補,卻從容面對政治審判。當時老報人陸鏗帶著流亡的施明德太太琳達來中大演講,聲討國民黨白色恐怖。但談到統獨問題,陸鏗卻拍案而起,大駡琳達鼓吹台獨,讓我見識「大聲公」綽號的由來,也讓我窺見台灣的民主化與族群衝突的糾結。這邊廂,香港正面對前途問題,大家都憂慮回歸後自由、法治不保,學生則提出「港人治港、民主回歸」以回應。這些事件讓年青的我明白生在這樣的時代,不得不思考民主的問題。
這些年,無論我在美國耶魯大學修讀的博士學位、在中大教授的課程,以至我在中國與香港的社會參與,都是環繞著民主與公民社會。今天我們提出和平佔中,是因為目睹香港的管治日漸潰敗,核心價值備受挑戰。民眾無法監督政府,亦對政府面對困難時袖手旁觀。最根源的問題是我們的政治制度是將大部份人變成二等公民,排除在小圈子選舉之外,更用功能團體定義誰對社會才有貢獻。人們會想像佔領中環如何影響經濟運作甚至引發衝突,但其實我們的公民權力(議會和政府)早被小圈子所佔領,帶來的管治空轉和社會撕裂,又豈是一場佔領行動可以比擬?更何況和平佔中的目的並不是要長期癱瘓金融中心,我們只希望透過公民抗命引發全社會關注制度的不公和反思每個人應盡的責任。
和平佔中運動其實分為四個階段:1.公民商討 – 支持者以平等、理性的態度就運動與政改方案進行討論。2.公民授權 – 商討後產生的一個或以上方案,會讓市民透過全民投票的方式進行確認。3.對話談判 – 透過政黨、相關團體或公民行動,將全民投票得出的政改方案向特區或中央政府轉達。4. 公民抗命 – 假如中央政府違反承諾,拒絕給港人真普選,本運動會以和平方式佔領中環,表達港人的不滿。任何抗命的方式都必須是和平非暴力,不單不能與執法者發生衝突,運動的核心參與者在不拒捕之餘,更在法庭上接受刑責而不進行抗辯,因為公民抗命的目的不是要破壞法治。
參與和平佔中運動可分為三個圈子: 除了核心参與者外,可以有第二個圈的參與者,他們參與佔領行動但卻選擇在法庭抗辯。而最大的第三圈參與者,是在無需觸犯刑法情況下支援運動:捐款、做義工或在佔領行動發生時圍觀支持。作為老師,我們希望年輕人無需肩負刑責,以免影響日後的發展,所以希望他們能積極投入第三圈的工作。我更希望年輕人能走在佔中的「前面」,構思更多非暴力的方式爭取普選而無需受到和平佔中的限制。我相信,投入這個時代、投入這場運動,就像大學時代的我,會在其中找到人生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