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何念 記者│鄭梓冲 呂家敏 攝影│何念
二十多名駐華外國記者去年申請簽證延期時,被中國政府拖延,部分甚至遭到拒簽,其中包括《紐約時報》的記者。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首次有國外新聞媒體的記者集體遭遇續簽困難。外界質疑,中國政府此舉是懲罰這些媒體去年揭露的一連串敏感新聞。事實上,不少外國記者反映,近幾年中國對境外媒體的政策,有逐漸收緊的趨勢。
根據中國政府規定,外國常駐記者證的有效期不超過一年,在每年十二月到期,記者需於過期前申請續簽。但去年,有外國記者的續簽申請一直被拖到其簽證過期都未獲處理,直至今年一月即將會被驅逐出境時,才終獲續簽。但是至今仍有記者未獲批覆,如《紐約時報》的王霜舟(Austin Ramzy),他已於一月被迫離開大陸,轉駐台灣。該報另一記者儲百亮(Chris Buckley)和當時北京分社的新任社長潘公凱(Philip P. Pan)早在二零一二年便因續簽遲遲不獲審批而離境,在香港等了兩年,至今仍未成功。
被迫離境 疑與報道領導人近親財富有關
此次續簽受阻的兩間主要媒體均曾在前年報道過關於中國國家領導人的敏感新聞。《紐約時報》於二零一二年十月披露前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近親擁有巨額財產;同年六月,彭博新聞社報道了現任國家主席習近平(時任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家族的龐大資產。這兩篇文章發佈後,《紐約時報》及彭博新聞社的網頁很快在中國大陸被封鎖。種種跡象令記者懷疑,中國政府拖延兩間媒體記者的續簽,是對其之前報道的懲罰。
但中國外交部公開反駁,儲、王二人未獲續簽,因為記者違反了中方規定。兩人均是在從一家機構離職、轉投另一媒體的過程中,申請續簽失敗(儲由路透社轉職,王由《時代》週刊轉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常駐新聞機構和外國記者採訪條例》,他們應先到外交部辦離任手續,退還常駐記者證,再由新任職的媒體提出續簽申請,還要申請簽證或居留證變更登記。外交部表示,沒有收到儲的離職通知、記者證和新機構提出的申請,而王則沒有申請變更登記,繼續持原有居留許可出入境。外交部強調,中方是照規定辦事,不存在「被迫」離境或「被驅逐」。
外交部回應王霜舟問題當日,《紐約時報》北京分社代理主任黃安偉(Edward Wong)就在推特(Twitter)表示,該社早於去年六月依照規定向外交部提出王霜舟的簽證申請,但中方遲遲沒有批准。駐華外國記者協會會長付畢德(Peter Ford)也在接受本刊採訪時指出,中國政府對駐華外國記者轉換供職機構期間的規定模糊不清,並且不是一視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