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處是家 小兄妹欲飛出樊籠

三種樂器之中,Asanka最喜歡彈鋼琴,因琴聲使人平和。這電子琴由勵行會捐助。(羅煒婷攝)

唯望子女完成學業

Asanka喜愛音樂,過往參加不少音樂比賽。而就讀小一的妹妹則中文成績優異,更於測驗取得全班最高的98分,也參加了今屆香港學校朗誦節中文及英語朗誦比賽,兩兄妹勤奮好學。媽媽Radhika也自強不息,在基督教勵行會的資助下,正修讀英語以及心理輔導課程,一家人雖然滯留在香港,卻依然努力向上。「我沒有宏大的夢想,但我希望他們能好好完成學業。」Radhika說。

香港並非難民的收容國,換言之,無論他們一家的免遣返聲請結果是如何,他們都不會成為香港居民,他們的未來,不會在香港。

無法提供迫害證明

入境處於2014年開始實施統一審核機制以處理免遣返保護聲請。立法會文件指出,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免遣返聲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在祖國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未成年人士亦需提供與父母相同的依據。Asanka的父親認為政策並不合理:「當時發生槍擊,你會怎樣做?我本能反應立刻逃亡。難道我還要停下來拍照證明自己逃難嗎?」Radhika這時也說:「我逃難到香港的時候,我所擁有的就只是當時身穿的衣服。」

Asanka的父親覺得香港政府不懂得處理難民問題,而入境處職員亦不理解他們的處境及家鄉的情況。每次當入境處職員要求他提供證據證明在祖國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時,他都會留下一句:「你給我錢,我便可以提供證據。」他續解釋,斯里蘭卡的貪污問題嚴重,即使只是要求政府發一封證明文件,也需付錢給相應的官員,而且付款後也不確保會有回音。香港尋求庇護及難民協會創辦人伍鳳嫦直指統一審核機制不人性化,社會不是以人為本,而是以行政為首。她補充,入境處要求個案提供逼害證據是不合理的,而入境處職員也缺乏對於難民國家的知識:「你不可能把他們從家鄉走難到香港,想像成你在黃竹坑住得不高興就搬到九龍塘,這些思維很惡劣。」

香港尋求庇護及難民協會創辦人伍鳳嫦直言,雖然坊間有不同的志願團體或教會向尋求庇護者及難民提供援助,但不代表政府沒有責任支援他們。(劉婉雯攝)

2018年1月,Radhika、Asanka和妹妹會再到入境處面試,若他們能被確認難民身分,Radhika希望到加拿大開展新生活:「我不想再過這種生活,我想工作,我不想再向別人乞求,我想自己賺錢,滿足我一對兒女所有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