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奪回倡導權:「誰都不代表我」

舉步維艱 仍堅持到底

26歲的招柏年也是輕度智障及自閉人士,是現任輕度智障權益關注組主席暨創會成員。他初時對智障權益一無所知,直至2009年教育局推行新高中學制,強制智障學生年滿18歲便需離校,惟舊學制容許他們年滿20歲才離校,當時18歲的招柏年首當其衝,他才慢慢關注自己應有的權益。

招柏年(站立者)出席殘疾人士就業及權益的照片。(輕度智障權益關注組提供)
招柏年(站立者)出席殘疾人士就業及權益的照片。(輕度智障權益關注組提供)

教育局在《資助學校資助則例》並沒有明確訂明主流學校學生的離校年齡,而新學制下《特殊學校資助則例》卻有訂明這項特殊的年齡限制。當他憶述事件時,更激動反問記者:「為何智障人士有能力讀書也要被趕?」一名智障生的母親更就此事入禀控告政府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及《殘疾人權利國際公約》,事件一度受到廣泛關注,令教育局最終在五個月後放棄政策。

自此,招柏年積極參與關注組大大小小的活動,他不但在例會上跟組員部署行動,更會一同準備講稿,甚至著手製作道具和宣傳片。他有時用輕鬆手法表達己見,例如先前有財務公司誘騙智障人士,關注組需就事件準備發言,於是他打算扮演財務公司職員,希望用演技惹人注目。

雖然招柏年用盡法寶,但他批評每次與政府會面時官員不斷「耍太極」,沒正面回應提問。近幾年,他見證成員流失,活躍成員由最高峰超過十個,到現在只剩五人。各人離去原因不同,有的因住院舍無法夜歸而未能參與會議,有的則擔憂因發聲,社署或會拒批傷殘津貼,影響甚大。

他理解各人離去的原因,口中雖說「食得鹹魚抵得渴」,但亦坦然承認有無力的一刻。不過他仍堅持走下去,深信:「不再走出來的話,下一個受害者便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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