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顏偉鴻 記者:梁昊賢 陳嘉駿 攝影:梁昊賢 陳嘉駿
人人都希望可以安居樂業,但假如有一日你所居住的地方在地產代理商展開收購後就怪事連連︰先是夜半收到滋擾來電、大廈電線無故被剪斷,然後是新業主不肯繳交管理費、梯間被人濺潑糞便,甚至頻頻發生火警……那你又會不會大事化小,無奈接受一紙合約,盡早遷出?
個案一︰大角咀海興大樓
一班居住在樓齡接近五十年的大角咀海興大樓居民聲稱,自田生地產在二零零九年展開收購後,就不斷遭到一連串不明來歷的滋擾。據了解,現時田生已成功收購了大廈三成(共五十多戶)的業權。與一家五口同住的何婆婆表示,最近經常收到一些滋擾電話,「有時會在三更半夜,凌晨四、五時打來,對方會說一些猥瑣說話、粗言穢語等等」,令她不得不掛起電話,否則不得安寧。
另一名業主張婆婆就指出,大廈最近先後兩次被人剪斷公共電線︰「這些銅巴有幾吋厚,切口整齊,破壞的人手法很專業,而且位置在橫樑上,就算是師傅也要用梯子吧!」
她又表示,本年一月該廈的三樓和六樓以上的梯間牆上,也遭人濺潑嘔心的糞便和尿液;另外至少兩個單位的門外,亦遭人潑上排泄物,惡臭難當。即使居民盡力清理,但記者登上大廈時,仍可看到該些排泄物所遺留下來的痕跡。
除了不同程度的騷擾外,海興大樓業主立案法團亦因為田生不合作而受到拖累。法團秘書黃海祥表示,自從田生收購五十多個單位後,就一直無繳交管理費,至今拖欠金額達六萬元:「我們已經發出六十多封律師信向對方追討,但一直沒有回音!」結果,現在大廈銀行戶口只餘一萬多元,嚴重影響大廈在維修、清潔、公用照明和地稅等各方面的支出。
此外,部分業主也拒交管理費。他說,部分業主相信有地產經紀教唆其他業主這樣做。然而,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第三百四十四章),如果業主拒絕繳交款項,法團可以透過律師向區域法院申請發出命令,著令欠款的業主繳付拖欠的款項。立法會議員馮檢基也表示,若情況持續,法團更可以入稟法院將有關單位公開拍賣,相信勝算機會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