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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公約不適用 香港只是中轉站
               1992年,香港加入了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此公                          然而自2021年8月起,保安局以提高審核效率和防止

            約訂明港府不能遣送任何人回到有可能受到酷刑對待的國                          聲請人拖延手段為由,收緊遣送政策。事隔僅一年多,
            家。然而,香港並未簽署1951年聯合國的《難民地位公                         2022年12月7日,保安局再度修例,任何聲請者一旦被高
            約》和1967年的《關於難民地位的議定書》,代表港府                         等法院原訟庭拒絕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或在原訟庭司法覆
            沒責任設立任何與難民權益相關的法例和收留難民,在入                          核敗訴,入境處便有權即將其遣返。
            境處網頁甚至沒「難民」字眼。這些在家鄉遭受迫害、為
                                                                  入境處回覆本刊查詢,自改例後至今年1月31日期
            尋求庇護而來港的人士,被政府統稱「免遣返聲請者」。
                                                               間,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入境處共遣送188名聲請不獲
            倘若在港免遣返聲請者獲取聯合國難民資格,聯合國難民
                                                               確立者離港,當中包括103名聲請人在司法覆核被高等法
            署便會把其轉至第三國家,香港只是個中轉站。
                                                               院原訟庭拒絕後被遣送離港,其中更有13名聲請人被遣送
               聲請人必先通過入境處轄下的統一篩選機制,甄別成                         時有尚待處理的法律訴訟程序。
            功才能獲得難民資格,相反便會遭到遣返。在舊有的遣送

            政策下,若聲請人未能通過審核,他們有權在三個月內向
            高等法院原訟庭提出司法覆核,入境處便會暫緩遣送該聲
            請人離港直至相關司法程序完成,即或聲請者在高等法院
            原訟庭敗訴,只要他們繼續上訴,入境處亦不能將其遣

            返。根據立法會文件,單在2021年,香港便有超過
            1600名聲請人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74   大學線月刊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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