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以外的金錢較量 內地擇校生制度

編輯│黎綺婷 記者│方商 梁耀輝 攝影│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112Chinaedu_1在香港,若政府容許成績差的學生繳交一筆費用,就能獲得官津名校的學位,相信定必挑起大批港人的神經,群起攻之。
在內地,這卻是政府明文規定可行的制度。一分值上萬元,分數不夠高,付錢便有學位。窮書生和富子弟之間,在公開考試之外還有一場「金錢競爭」。這制度執行多年,近年教育部下達通知要逐步取消,內地民眾紛紛感嘆,「早該取消了!」

擇校生 用錢買分

中國內地實施九年免費教育(國內稱義務教育),內地學生完成初中教育後,須應考「中考」公開試,全名「初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要達到該年規定的分數線才能上高中。而重點高中與普通高中的收生分數線也不同,可以相差近百分。不過,考試分數與重點分數線之間的空隙,實際上是可以用金錢來填補的,這不是貪污,是合法的,內地稱之為「擇校生制度」。

自一九八六年,中國義務教育法實施開始,便出現擇校生制度,讓中考分數未達標的學生,只要向有意入讀的高中多交學費,便取得學位。該筆費用稱為「擇校費」,金額由一萬至十幾萬元人民幣不等。對於家境富裕或父母有權勢的學生來說,這筆費用自然九牛一毛;但對於貧窮家庭的學生,高達幾萬元的擇校費令家庭財政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