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沒哭,直到警察說要取下他的隨身物品給我,我問可不可以把戒指留在他身上?但得知遺體不能佩戴任何隨身物品,感覺好像突然斷了某種連接,我才開始流淚。」秀茂坪安達臣道的天秤工業意外裡,死者遺屬許文明太太憶述,事發當天她如常在家中教大女兒做功課,突然接到來電告知丈夫死訊,立刻飛奔到聯合醫院確認消息,無果,輾轉抵達涉事地盤,始知丈夫難逃一劫。絕望與不甘心,殺許太一個措手不及。唯一連繫兩人的結婚戒指,也要從遺體上取下來,要她接受丈夫離逝的事實。
2022年9月7日,安達臣道地盤一個操作中的天秤,疑因基座焊接問題突然倒塌,擊中地盤內多個貨櫃,壓斃三名工人。工傷家屬頓時痛失摯親,面對悲慟,剩下的,只有追討賠償及問責的漫長折磨與無奈。
記者|陸穎琳 編輯|曾穎怡 攝影|陸穎琳 曾穎怡
41歲電工許文明,是安達臣道地盤意外其中一名身亡工友。事發時,一個重65噸天秤突然倒塌,間接擊中多位工人。許文明頭顱骨折,當場證實死亡。許文明的太太(下稱許太)年僅42歲,自此與丈夫天人相隔,
看到遺體的那一刻,(丈夫的)姐姐和爸爸激動難過的去抱住遺體,我只是站在原地,呆愣一段時間後問警察,我現在應該做什麼,能做什麼。
比起隱瞞丈夫離世的事實,許太選擇直接告訴兩個分別4歲與7歲的女兒噩耗。事發當天,許太便告訴女兒,她們的父親因意外離世,不會再回來,甚至給她們看當天的新聞和父親躺在地上的照片。女兒們起初很傷心,渴望他回家。後來她們的情緒平復,開始接受父親只是換了一種方式陪伴她們。在事發後第五日早上,小女兒告訴許太,她發了一個一家人出外遊玩、「有爸爸」的夢。她形容丈夫是一位盡責的爸爸,每逢假日就會陪女兒出去玩,或待在家中維修水喉、修補天花等。
承諾共偕一輩子 共患難八年今天人相隔
一家人攜手經歷許太產後抑鬱、許文明母親離世和疫情等難關,然而,許太在今年8月中證實患上乳癌。不足半個月,癌細胞已轉移至肺部,「告訴他(丈夫)結果的時候我還是哭了,我們抱著彼此哭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有點用力的緊緊抱我,我告訴他:『沒事。』」隔日,兩人生活如常,許太也與丈夫約定要由丈夫為自己剃頭。許太認為,作為夫妻,兩人不曾在感情上虧欠對方,面對接踵而來的難題仍願互相扶持。
夫婦倆非常恩愛,丈夫每早上班前,許太都與他相擁;每天中午便收到他傳來「吃飯了」的訊息。在結婚八年期間,丈夫從沒脫下結婚戒指。她和丈夫沒有刻骨銘心的經歷,因蜜月旅行後懷孕而沒舉辦婚禮、沒拍攝婚紗照,不曾擁有夫妻的儀式感,
但是從簽字到交換戒指的時刻,是目前為止我人生中感覺最幸福的時刻。
八年後,因倒下的天坪,兩人的幸福時光告一段落。許太失去丈夫,迎來追討賠償和問責的漫長過程。
意外後,許氏一家的不幸遭遇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亦承諾徹查意外起因,並追討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關注之大,令許太在發出接收公眾捐款的消息兩日後,便決定停收捐款。原因是當她看到有少如50元的捐款,她擔心有些捐款者生活也很艱難,感到過意不去。在問責路上,有待政府公佈意外調查報告,方可開始追究,許太需等待多久,目前屬未知之數。
承辦商屢違規 罰則應提高
根據勞工處紀錄,是次意外涉事承辦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下稱精進建築),過去兩年曾七次違反《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被定罪,其中一宗較嚴重的意外於2020年九龍灣一個地盤發生,一名釘板工人工作期間觸電身亡,精進建築被罰款共13萬。現時,就著安達臣道地盤意外的刑責,勞工處仍在蒐集證據,暫未知精進建築會否再被檢控。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對於同一承辦商多次釀成工業意外,感到憤怒和無奈,她指《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下稱職安健條例)為人詬病多年,違例者最高被罰款50萬、監禁一年。然而,根據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文件,過去有僱主被判處緩刑,卻沒有僱主被判即時入獄。唯一一宗因違反職安健條例,被判即時入獄兩星期的人士僅屬僱員。她感嘆在罰則面前,活生生的人命顯得微不足道,
假設我投放資源做安全(措施)要300萬,原來我不做,奪去一條人命也是賠50萬,為什麼我不給50萬?何況現在是幾萬元而已。
她建議設立「過冷河」時期,在時期內禁止重犯承辦商投標工程項目,再提高罰款金額,達至雙管齊下,增加阻嚇力。
工人安全措施不足 九個月仍未交代
建造業工業意外頻生,翻查勞工處數據,建造業在2021年錄得3109宗職業傷亡個案,每千名工人,便有29.5人受傷或死亡。
然而,眾多致命個案中,並非每一位遺屬都獲得社會高度關注及支援。
2021年12月22日,34歲工友樊柱樑於赤鱲角地盤的污水井工作時,與另一位工友疑吸入沼氣昏迷,送院後證實不治。事發至今9個月,33歲的樊柱樑太太仍未得到丈夫所屬公司(榮興建築有限公司)交代事發原因。她透露事發數天後,公司代表曾約她和其他家屬會面。惟面對家屬對工人只佩戴外科口罩入井、缺乏救生繩等質疑,公司代表默不作聲,只交代已交由警察調查。對於如斯回應,樊太感到十分憤怒,更要求公司公開道歉。但無論道歉,還是交代安全措施上的責任,公司均拒絕回應。
樊氏夫婦當時育有兩個分別1歲及3歲的兒子。樊太指丈夫為了賺錢養家,一個月只放兩天假,有時由早上8時加班至晚上11時,甚至連續上三更、共工作三十小時,中間只有數小時休息時間,平日陪伴孩子的時間不多。她曾經問丈夫工作是否危險,但丈夫表示雖然危險,惟為養育兒子只能繼續做。
樊太質疑,丈夫有獲勞工處處長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第4(1)款認可,擁有在密閉空間工作的資歷,理應知道須佩戴的防護裝備和安全守則。雖然樊沒佩戴合適防護裝備,要為意外負上一定的責任,但樊太認為,「(公司安全檢測人員)都要做多一步,確保員工做好安全措施才下去」。加上當時共有兩人入井,兩人都沒有做足安全措施,故她質疑公司是否做好安全檢測。
案件將於10月下旬審,公司被控十項控罪,包括沒有處理密閉空間內危及工人的危險、沒有確保個人防護設備的使用,及沒有遵從密閉空間的危險評估報告等。在法庭判決之前,樊太認為公司不會承認責任,她堅持:
一日未裁判,一日都得不到我想要的東西。
待法庭還丈夫清白 遺屬難以釋懷
自9月23日接到上庭審訊的通知後,樊太再次出現失眠症狀,晚上每隔兩、三小時便會醒來一次,導致她白天不自覺睡著,然後又驚醒。
樊太平常還會不斷回想意外當天的情景:丈夫戴著外科口罩,被污水浸到黑黑灰灰的,平日佩戴的眼鏡也消失。「有十幾條控罪,公司會不會不承認,不認,官司會不會再審,會不會要處理很久?」說到這裡,樊太不禁啜泣,「我經常想如果當初做足安全措施,如果有戴保護設備、有救生繩扯他上來,我先生就可以沒事?」
僱主「走法律罅」 追討賠償困難重重
長期為工友處理工業意外索償的律師林洋鋐指,家屬若要向涉事單位追討民事索償,一般需時3至4年,過程包括獲取剖驗報告、調解、初審、排期聆訊等,每個步驟均須花費數月,而大部份原告人都會在排期聆訊前接受和解。
香港設有《僱員補償條例》(下稱《條例》),只要工友在工作期間受傷、因意外或患「指定職業病」致死,僱主便須履行《條例》下的補償責任,一般而言,工傷工友向僱主索償的難度並不高。然而,林洋鋐強調《條例》建基於僱傭關係,曾有僱主以「假自僱」方式,通過合約令僱員承認自僱身份,僱主便不必承擔工傷的責任。
此外,林也曾遇僱主沒為僱員買勞工保險的個案,一旦僱員發生意外,僱主破產沒錢賠償,僱員就可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求助。但林形容此途徑的審批時間長,過程亦面對諸多刁難。
會和你打官司、每句話都針對你:你傷勢真的那麼嚴重?你真的要那麼多時間休養?而且找最頂尖的法律團隊,其實省下來的律師費,足夠賠償給工友。
補償範圍涵蓋不足 難支援遺屬生活
除法律漏洞外,《條例》的補償範圍並非涵蓋所有工傷個案。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有部分個案難以界定是否屬於工傷,包括中暑和患有個人疾病。而政府現時「一刀切」,只要工友本來患病,死因便會被歸納與工作無直接關係,家屬不會取得補償。
蕭倩文舉例指2018年6月一名機場雜工工作期間中暑暈倒,搶救三日後不治,醫生形容該工友的內臟像被「淥熟」,體溫高達攝氏42度,死亡報告也指出死因與高溫有關。不過由於該工友是長期病患者,僱主不承認死因與工作有關,工友太太唯有開展法律程序,但至今仍沒進展。蕭指,醫生及勞工處也認為中暑是致死主因,「太太很崩潰,她接受不了、不甘心。」
即使工友家屬能獲得補償,蕭倩文批評現時補償金額對工友保障不足。
蕭指不少身故工友很年輕,孩子還沒有出生或者很年幼,按例賠償不夠讓遺屬養育孩子長大成人,故根本不能全面保障家屬權益。樊太一家按《條例》所得的死亡補償額為220萬,即丈夫的84個月收入,其中100萬須待兒子成年才可獲取。但樊氏最年幼的兒子尚未入讀幼稚園,補償只能短暫應付生活。她憂慮未來讀書的支出只會越來越多,惟有見步行步。
盼盡快提高罰則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曾在立法會《2022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 (雜項修訂) 條例草案》委員會上指出,違反職安健條例而被定罪者,重犯者多達三成。政府已超過20年沒有檢討職安健條例,他建議政府修例時,規定法庭參考涉事公司的定罪紀錄作量刑準則,重罰重犯者。
現時,立法會已進行第三次職安健條例修訂會議,擬將可公訴罪行的最高罰款升至1000萬及監禁最多兩年。周小松表示雖政府多次調低修訂金額,但1000萬的最高罰款額仍比現行法例高出20倍,提供清晰的罰則指引。他期望條例能盡快通過,以提示法庭應嚴厲收緊判罰金額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