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反:設立強積金制度對香港社會利多於弊

-易汶健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碩士研究生

誰的強積金是好是壞
與其簡單地爭論強積金是好是壞,倒不如探討強積金對誰好對誰壞。

小僱主負擔增大
強積金對僱主的影響有輕有重。對大僱主來說,影響有限。不少大公司在推行強積金之前已經有公積金制度,而且不必硬性轉換至強積金。反而由於強積金只要求僱主供款百分之五,較公積金供款還要低,有些公司藉機縮減供款,強迫僱員轉供強積金,導致僱員退休所得較少。計劃對對以往沒有為僱員提供退休保障的小僱主影響較大。然而不能忘記的,是強積金可以跟長期服務金對沖,這等於為僱主省回部分解僱資深或辭退已屆退休年齡的僱員支出。

低薪僱員難受保
每月的強積金供款下限是僱主僱員各供百分之五,合共一成,而月薪少於五千元的僱員則不用供款,供款入息上限為二萬元。對高薪僱員來說,強積金根本不夠退休開支,他們也會自行投資,以期獲取較強積金更高的回報。然而,低薪僱員沒有足夠餘錢額外投資,即使每月儲得幾百塊買股票或者外幣,最終回報又有幾多?有論者指出退休金根本不是「包養過世」,還有個人儲蓄及保險、家庭支援、醫護保障、政府社會安全網。這是世界銀行提出的五項退休支柱。悲哀是是,如果維持現有低稅制、剩餘福利模式、以及資本家主導的體制,不論是五條支柱中的任何一條,或者把五條湊起來,也未能支撐基層市民的老年保障。

強積金未能保護邊緣勞工、年長勞工和家務勞動者
強積金同時排除一大群零散工,例如小販。年長勞工也未能受惠於強積金。他們要麼超過六十五歲仍要工作,要麼在參與強積金時已經超過中年,年資短,取得的退休金較少,要麼因為技能不夠而就業不足,當中估計多數過往的積蓄有限而且低收入。再加上絕大部分基金至今仍收取昂貴的受託人費、保管人費、投資管理費及行政管理費等, 可以蠶食近半供款, 就算現時大眾高呼修改,而受託人開始減低計劃收費,也彌補不來即將退休的市民的儲蓄。而長期家務勞動者未能歸入強積金保障, 其中絕大部份為女性, 我們不能旨意丈夫一定會供養妻子, 丈夫積蓄未必足以應付妻子退休開支, 無收入積蓄的女性面對的困境較男性大。

就業零散化 弱者愈弱
因此,中短期來說,強積金對政府和投資行業有利,對大僱主及高薪僱員沒有大影響,對小僱主和基層僱員則中長期有害,日後反過來會拖累政府施政。在新自由主義全球化的影響下,合約、外判、零散工愈趨普遍,跟老闆打一輩子工的事幾乎成為絕唱。高薪僱員或許覺得是好事,因為跳槽的成本不多,合約完結往往有酬金獎賞,短暫失業也非大問題。但對基層勞工來說,他們一來人工本身不高,累積得來的強積金款項自然有限,二來他們的議價能力低,經濟衰退時往往是最先失業和最受影響的一群,三來僱主可以用僱員的供款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那就誠如勞工政策研究者蔡建誠分析,他們難以享受連續供款的好處,累算權益便會因僱主扣回部分供款而大打折扣。這種退休保障只會令弱者愈弱,也表示對綜援及生果金的需要更大。

改善退休保障,更需改善長者保障
本文刻意不把人口老化的議題放在文首,這有別於一般評論,把人口老化看成洪水猛獸,沖垮各式各項社會保障。當然,香港老年人口比例上升是事實。根據統計處最新人口推算,至2039年,每千壯年人要撫養454位老年人。這樣分類暗示65歲以上的人士完全失去工作能力,說白一點,就是長者是社會負累。我尊重長者退休的決定,但這不代表他們失去勞動技能,假若他們身體健康,我們應鼓勵他們繼續貢獻社會。

結語:不能把強積金看成個別問題我們不能把強積金問題看成個別問題。強積金是整個社會保障的一部份,它的先天不足,是勞資關係懸殊,政商一體的產物。改善強積金只是一個切入點,更根本的是勞工階層增強集體議價能力,打破行政主導,工商界控制的議會,失效的政策諮詢。我們當然要建議年長市民選取較保守的投資策略,但同時要杜絕供款成為基金公司用來四處炒作的投資工具。搞不好問題的源頭,我們只是在妄想強積金如何能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