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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勞工被剝削 休息竟成奢侈?

177基層勞工被剝削 休息竟成奢侈?
一眾基層勞工,何以免受剝削之苦?(大學線製圖)

我很清楚知道,公司回應傳媒的答案是假的,並不是因為我說了甚麼公司內部的機密資料,而正正是因為有人對麥當勞提出了問題。」在麥當勞工作約半年的本地藝術家程展緯,被指違反員工使用網上平台守則,在 2025 年 1 月 26 日遭到解僱。

被解僱前五天,程在《明報》刊登了《給麥當勞 CEO 的 cold call 信(飯鐘篇)》的文章,訴說員工工作之辛酸,強調休息的必要,冀公司正視員工無薪用膳的問題。除了麥當勞在扣除飯鐘之後時薪實際是低於最低工資,其他基層勞工被剝削的情況存在已久,清潔工休息時間不足,更會被食環署「狗仔隊」偷拍舉報……一眾基層勞工,何以免受剝削之苦?

記者|李可榆 彭珞殷 編輯|劉頌恩 攝影|彭珞殷 劉頌恩

52 歲的程展緯自去年 7 月起,受聘在大埔昌運中心麥當勞擔任兼職清潔員。程大多負責早更和午更,即由早上 7 時開始工作,至上午 11 時或下午 3 時才下班。上班時,他據公司要求換上黑色工作服、戴上透明膠手套和自備的口罩,趕在早餐客魚貫而入前,整理好客人用膳的空間。

「整個場是通宵營業的,通宵(更)沒甚麼人工作,廚房加上樓面可能只有三、四人。可能因為不夠時間收拾,整個場是很恐怖的,到處都是餐盤,咖啡倒瀉在地下。」

完成首輪清潔後,程展緯和同事便要迎接第一波忙碌——早餐時段,期間他需一直收拾餐盤、抹桌子和清潔地板。直至早上 10 至 11 時左右的非繁忙時間,他與一眾同事通常會有半小時吃飯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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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藝術家程展緯在麥當勞工作大約半年時間。(劉頌恩攝)

用膳安排混亂 一小時規定形同虛設

根據公司內部規定,麥當勞的前線員工有一小時的休息吃飯時間,通常每工作四小時,就有半小時無薪休息時間,當中包括一份餐點。然而,程展緯稱公司無規定員工需工作多久才可用膳,故他已習慣返早更的時候先用半小時吃早餐,之後同事大多在人流較少的時段才同時放午飯,惟休息室本來就堆放不少雜物、未經處理的麵包和員工的個人財物,空間十分擠迫。他淡然道:

「有時候我們(員工)看到休息室已經沒空間,便會走到貨倉找一把椅子坐在那裏吃。」

麥當勞另要求員工吃飯前後,需打卡紀錄時間。有時同事雖已打卡休息,仍會趕快完成餐點回去工作,工作量超出分工範圍,一小時的休息吃飯時間形同虛設。

員工無故頂上致受傷 薪酬與工作不成正比

面對人手不足,公司卻未增資源,員工常需身兼多職。獲聘為清潔員的程展緯,曾有兩、三次被調派到廚房製作豬柳蛋漢堡,在「即點即製」的流水線生產模式下,廚房的員工因怕手腳慢影響出餐效率,被迫不依照指引行事,例如將麵包鏟和漢堡皮直接同時置於焗爐內,節省把麵包鏟從焗爐裏先拔出來的工序。這折衷之法加快只有一、兩秒,換來就是員工極易被加熱了的麵包鏟燙傷,即便程展緯只負責製作漢堡數次,也難逃一劫,在手上留下疤痕。

他憶述當初教他做這項工作的 70 多歲男同事的一番話,

「你嘗試下這樣(跟隨公司指引)做啊!一定被人催促至死。你知不知道相差一秒差很遠?」

每日行走近二萬步 劣質手套致雙手勞損

程展緯的工作亦包括運送垃圾到相距麥當勞約 100 米的垃圾站,每天需往返四至五趟。按照其公開信內容,他整日在餐廳不斷走動清潔及運送垃圾下,能累積 15,000 至 20,000 步數,相當於從筲箕灣徒步走到上環或更遠。在丟棄垃圾前,他要為每袋垃圾繫上兩個結,惟公司提供的透明塑膠薄手套並不防滑,需十分用力才可打結,用起來非常吃力,使他雙手勞損。

在高壓且繁忙的工作環境下,薪酬卻與工作量不成正比。程展緯指,目前兼職員工時薪為 45 元,雖每日工作八小時,惟其中一小時的「飯鐘」並無計算在薪酬中,故日薪僅有 315 元。若按八小時的工作時間計算,時薪實際約為 39.4 元,低於當時 40 元的最低工資標準。他質疑,當其他連鎖快餐店的時薪均較麥當勞高,又能保留「飯鐘錢」時,麥當勞作為盈餘豐厚的社區大企業,為何無法恢復2009年時最低工資實施前有的飯鐘錢。

戶外清潔工小休 竟被拍成罪證

63 歲的鄧惠娟現職食環署街市外判清潔工,在黃大仙大成街街市負責通宵清潔和滅鼠。在此之前,她於 2019 年至 2024 年間,獲聘為食環署蟲鼠隊外判清潔工,在荃灣區及黃大仙區的山坡或街道上,每週六天進行「朝八晚五」的戶外工作。她在山坡的清潔工作主要包括在石澗撿樹葉、割除雜草、噴滅蟲藥,在街上則要清理溝渠裏的樹葉,並將以鐵線勾着、裝有老鼠藥的塑膠小袋置於其中,及往沙井施放蚊油和蚊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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蟲鼠隊清潔工平常需要穿厚重的PE一次性全身式防護衣和防毒面具在山上進行滅蟲(受訪者提供)

清潔工上班期間長期站立,日曬雨淋,公司卻從無安排用膳時間以外的休息。鄧惠娟表示,每天除中午12時至下午1時的午飯時間外,在上下午各四小時的工作期間,都沒有正式休息時間。若有生理需要,如當日在山坡工作,便會尋找隱蔽草叢解決生理所需;在街道上清潔,則需在如廁前後通報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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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人鄧惠娟每天從天水圍乘搭巴士前往黃大仙大成街街市工作,需時約45分鐘。(彭珞殷攝)

除生理需要,清潔工作消耗工人大量體力。鄧惠娟指過往在黃大仙市區街道工作時,需在四小時內完成全長約2,500米的街道清潔,相等於在標準運動場跑道上,推着手推車步行超過六圈。烈日當空,在街道上便無處可躲,唯有站在原地喘息,且不能超過 10 分鐘。工作時會有專人跟拍清潔工,監察員工是否偷懶或未按規定工作。有一次,她在慈雲山的小巷提早完成工作,於是坐在該處的椅子休息以待下班,不巧遇上食環署職員巡查,並拍下其坐著休息的照片作證,最後導致公司被罰錢。她直斥食環署「刻薄」,憤然道:

「我覺得很過分!我不過是打份工,我不是監犯。」

鄧惠娟在黃大仙區的上半段工作路線(大學線製圖)

基層勞工被剝削已久 工會爭取權益具挑戰性

基層勞工被剝削、休息不足的情況一直為人詬病,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何紹軒指,不少工友的休息環境惡劣,部分工友更需在垃圾站、廁所內用膳。即使近年清潔工的時薪提升至約 50 至 60 多元,其收入增長卻趕不上物價上漲,工人所面臨的生活壓力依舊沉重。

他坦言,香港現行保障勞工的政策相較其他已發展地區落後,例如就飯鐘錢問題,未有強制規定工作多少小時必須吃飯或須否計酬,遑論賦予工人集體談判權和設立標準工時,長年的缺失難免使工友習以為常。他又指出,許多工友覺得自己議價能力低,擔心主動爭取權益會「飯碗不保」,故不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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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婦女勞工協會代表何紹軒指,工會成立二十多年來不時有針對公司扣飯鐘錢的抗議行動。(彭珞殷攝)

法例長年未更新 港府應參考國際指引

根據香港法例第 509 章《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須在合理及可行範圍內,確保僱員的工作安全及健康。然而,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的職業安全及健康委員會在 2003 年發布的《休息時段指引》,內容主要提醒僱主與僱員都需有適當休息時間、保持工作環境及安全,至今已長達 22 年未更新亦不具實際約束力,指引中政府僅就僱用兒童及青年設立法例,規定休息時間;香港《僱傭條例》亦指出,用膳時間計酬與否全憑僱傭雙方商榷。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洪研究勞工議題多年,認為本地零散化的僱傭制度,令勞工保障立法變得困難。以「飯鐘」問題為例,外國多以時薪計酬,但是香港的計酬形式可分為月薪、日薪、時薪等。他略舉一隅,日薪工人每日已有固定薪酬,故難以斷定用膳時間有否計薪。他另指,休息時段在繁複的僱傭制度下,同樣難統一標準,因此僱主只可依賴行業規範,制定休息時間。

黃洪建議,僱主可參考國際勞工組織的休息時段指引,容許日間工作者每六小時後休息30分鐘,夜間工作者則休息45分鐘,以及改善勞工的休息空間,

「我們現在劏房都有標準,要有窗,要有通風,變相員工休息的地方都應該有這些基本(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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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黃洪稱外判制度導致僱傭關係模糊,容易剝奪員工應有的保障和福利。(彭珞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