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橋底下的最後一程

記者│余茵娜 編輯│盧鳳媚 攝影│艾博瑜 馮一芯 盧鳳媚 余茵娜

死亡,一個人人避而遠之的議題。一般人逝世後都有親朋好友送最後一程,但對流落街頭的露宿者來說,生前既是孤苦伶仃,被社會遺忘;死後亦只能任由不相識的人把他們送到沙嶺公墓下葬,沒名沒姓,墓碑上只剩一串數字。

周樹德(阿周)照顧精神病患露宿者逾40年,他最初跟隨志願組織露宿者行動委員會服務露宿者,後來覺得行政工作太多而離開,最近十年以個人義工身分協助露宿者。

除了露宿者會找他,警察發現露宿者遺體後亦會第一時間聯絡他,因為他是這些露宿者的唯一一個朋友。他為「無人無物」的露宿者籌辦喪事,讓他們能一路好走:「露宿者生前已沒尊嚴,死後應要還他們尊嚴。」然而,70歲的他年事已高,人們對精神病患露宿者避之則吉,他擔心為露宿者辦後事的工作後繼無人。

最後的尊嚴

患精神病的露宿者十分怕生,露宿處亦異常隱蔽。阿周常常尋找這些隱藏於城市角落的人,例如只有巴士行經的海旁:「搭巴士時會留意海旁有沒有人晾衣服,一看到衣服晾在外,就知道有露宿者了。」

四十年來,周樹德幫助露宿者處理身後事,疲於奔命,他慨嘆:「沒有辦法」。(盧鳳媚攝)
四十年來,周樹德幫助露宿者處理身後事,疲於奔命,他慨嘆:「沒有辦法」。(盧鳳媚攝)

由於其他露宿者已有很多機構幫忙,阿周主要幫助患精神病的露宿者,形容他們「什麼都不懂」,社工又很難花太多時間慢慢跟他們混熟、跟進。這類露宿者大部分甚至沒有身分證,想幫助他們也困難重重。在油麻地當小販的阿周眼見他們受到忽略,每天早上七時開舖前他會先去探望露宿者,收舖後再去,至晚上十一點才回家,與露宿者早已成為朋友。

除了平日送飯、幫露宿者申請政府資助、協助他們租房,希望他們脫離街頭外,阿周也是送露宿者最後一程的人。每當警察發現露宿者在街上暴斃,便會聯絡阿周。他指,無人認屍的露宿者最後一程非常淒涼,希望幫他們做得「好睇啲」,他說:「起碼有人幫他們洗頭化妝、一套壽衣,讓他們好走。」40年來,阿周已為露宿者辦理超過130宗喪禮。

精神病患者孤僻、怕生,阿周是他們死前最後、也是唯一一個朋友。他孤身為露宿者辦理身後事,目送他們最後一程。靈堂空蕩蕩只有一人,意義何在?阿周苦笑道:

「就算只有我一個人參加喪禮,還是要辦,否則生前為他做多少都沒有意思,他走也走得不安樂。」

善終是尊重 方式各有不同

警方一旦發現露宿者的屍體,通常會聯絡其家人,由家屬辦理遺體認領手續。沒有家人的,除非有其他認識死者的人認領,否則就會在沙嶺公墓土葬。如七年後都無人認領,就會連同其他同年埋葬的屍體起骨、火化,混合了的骨灰一併安葬於以年份作單位的墓碑下。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在油尖旺、深水埗服務露宿者17年,他認同為露宿者辦理後事是聊表尊重。即使生前無家,露宿者都不想自己在沙嶺公墓「撈埋其他骨頭一齊燒」。

不過,由於服務對象不同,吳衛東舉辦的喪禮與阿周的迥異。一般露宿者縱然無家,但在街上生活日久,總會有些朋友,吳衛東為了在最後一程都令他們有「家」的感覺,會於天橋底為露宿者辦喪禮。為了死者的露宿者朋友前來悼念,吳衛東會派單張公布喪禮詳情,並載他們前往「靈堂」送別朋友,每次大多會有10至20人參與。

吳衛東向記者展示於天橋底為露宿者舉行悼念會的相片。(盧鳳媚攝)
吳衛東向記者展示於天橋底為露宿者舉行悼念會的相片。(盧鳳媚攝)

無法認屍的內疚

然而,並非每一次認領遺體、辦理喪禮的過程都那麼順利。吳衛東與一位60多歲的露宿者相識超過15年,2012年更一起控告食環署強行棄置其家當,交情深厚。及後老人搬離深水埗,改往牛頭角露宿,兩人再沒聯絡,直到半年前傳來這位朋友離世的消息。

吳衛東處理深水埗的露宿者身後事可謂駕輕就熟,該區警察都知道他這個社工,認屍時會聯絡他。惟這位老人死於牛頭角,認領程序變得費時又費心。吳衛東聯絡牛頭角警方申請認領遺體時,對方不相信其社工身分,提交書面證明後卻遲遲得不到回應。事隔半年,吳衛東再去信查詢情況,才得悉死者遺體仍存放於公眾殮房,無人認領。原來死者家屬身在外地,又一直無法決定會否辦喪事。多番溝通後,家屬最終放棄認領遺體,但一晃已是半年。

殮房雖會冷藏遺體,不至腐化,但歷時半年,遺體已面目全非。吳衛東憶述,認領時死者眼睛內晶體全無,身上的肉像被抽乾了,只剩下乾癟的皮膚,遺體根本難以辨認,他形容:「與電視上看到的骷髏骨頭差不多」。

吳衛東自覺對不起這位露宿者,辜負其信任。說到這裏,他神情傷感、語氣凝重:「他(露宿者)可能不希望自己變成這樣才辦理喪事。」露宿者託付身後事,要的未必是堂皇風光的喪禮,他說:「他們有期望,做得好,自己也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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