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 羅霜寧
「活著」這道題目沒有讓我想起很多自身的遭遇,反倒令我想起兩類人。
第一類是老人。曾經在電視節目中看到一個老人獨自住在狹小的屋子裡,每天就是以撿紙皮和賣香蕉為生,日復日,月復月,只是不知道有沒有年復年的機會。他的生命有意義嗎﹖這樣活著,為的是甚麼呢﹖即使政府津貼他們,然後他們不再需要為生活勞碌,然後呢﹖說到這裡,我很自然就會想起作家余華的小說《活著》。書中的主角福貴經歷了國共內戰和文革等事件,在歷史洪流的衝擊下,他的親人一個接一個地去世,只剩下他這個白髮蒼蒼的老人堅強地活著。這部小說的中心思想是:「生命並沒有甚麼重大的意義和目的,活著就是單純地為了活著。」為甚麼我們硬要為生存尋找一個至高無上的目的﹖那些老人的生活可能不像年青人的生活那樣多姿多采,但是單純為了自己的生命而選擇日復日地在回憶和思念中活下去,這何嘗不是一種至高無上的情操。放棄是多麼容易的一件事,但在這情況下,堅持活著,就是活著的全部意義。
第二類人是智障兒童。他們有一些不懂得說話,更遑論照顧自己。智障兒童的家長跟普通家長一樣每天替自己的小孩洗臉、洗澡和穿衣服。不同的是,這些家長不可以期望他們的子女將來成為律師或醫生,甚至不可以盼望他們的子女長大後報答和照顧他們。這是一輩子的擔子。也許,活著不單單是為了活著,一個人活著,可以完完全全是為了別人。活著,對那個人本身可能沒有意義,但假若他能令身邊的人懂得付出愛,能令身邊的人反思人生,能令身邊的人看到作為一個人的堅毅和勇敢,這樣的活著,也就有了價值。對智障兒童來說,可能一切都沒有意義,在旁人眼中他的生命可能也沒有目標和方向,但如果他的生命能震撼一個或兩個路過人的心靈,讓別人反思生命的價值,讓人深嘆親情的可貴,這個智障兒童的生命,就有了最基本的意義。
不論你認同活著是單純地為了活著,抑或活著是完全為了別人,或是你有自己截然不同的看法,這都不重要。我從來不認為我們必須有一個固定的想法,其實抱著開放的態度,容讓自己胡思亂想,也是活著的其中一種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