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能力評估 將最低工資打折
根據統計處於零八年發表的第48號專題報告書,全港十五歲以上就業的殘疾人士有四萬一千人,佔殘疾人士只有約百分之十二。
最低工資生效後,勞工處特別為殘疾人士推出「自願性生產能力評估」,由評估員(暫定為註冊職業治療師、註冊物理治療師、社會工作者、從事或曾從事有關殘疾人士就業的職業康復或相關服務的人士)評定有關工作能力,目的是讓僱主了解殘疾員工的工作能力。
機制中訂明,殘疾人士可自願並主動提出參與有關評核。若經評估員評估後證實只有健全人士的七成工作能力,僱主可因應結果以最低工資的七成作為薪酬水平。這樣,參加評估的殘疾人士可能豁免受最低工資的保障。
雖然此機制屬自願性質,由僱員自行決定是否參加,不受僱主影響,可是面對與健全求職者競爭,殘疾人士可能會因為擔心自己競爭力不足,寧願少拿工資,也希望得到一份工作。
殘疾人士:能力評估是歧視
然而王溢皓認為評估機制未有設定殘疾人士在評估後最少可獲得的工資下限,令他打消求職的念頭:「假若我的生產能力不幸地被評為是健全人士的三成,換言之我可領取的最低工資只有三成。這比綜援的金額還要少,難以維生,我為什麼還要去找工作?」
邱苑玲也對評估計劃不滿,她認為自己的車衣技術絕對不會比健全人士差:「我能夠一天縫製五件『蛤乸衣』,現在找一個流水式工廠的車衣女工,她大概連一件完整的裇衫都做不來。」她又指出,殘疾人士可能在某些方面及不上健全人士,但不代表生產力一定比不上他們。「普通人的生產能力也各有不同,為什麼只有殘疾人士要接受評估?」
苑玲又說:「你叫一個職業治療師來評估車衣女工的技術,我覺得是一個很大的笑話!他憑什麼評估我?」她指連其他製衣業的行家也不能在行內互相評估,評估員更加沒有資格去評估她的車衣技術。苑玲堅定地表示,無論將來留下工作,又或轉職,都不會接受評估。
香港宜參考外國經驗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指,澳洲是全球最認真推行評估機制的國家,不過從經驗所得,此評估花費很多人力資源,成本浩大。其次,評估未能反映殘疾人士的就業率有沒有明顯改善,也不知道僱主與僱員是否滿意評估結果。他分析,部分國家豁免殘疾人士享有最低工資,是基於它們本身設有保險制度幫助殘疾人士。該保險制度可保障他們維持基本的生活,而殘疾人士工作只屬一個額外的收入。不過,他指香港則完全沒有這種制度:「本地的殘疾人士不論申請綜緩或傷殘津貼都不足維生,所以香港不可能走豁免(最低工資)這一套。」
促請政府補貼計劃
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羅偉祥是殘疾人士最低工資小組發言人,他提出當最低工資實施時,僱主大多優先考慮聘請健全人士,必會直接影響殘疾人士的就業機會。要解決他們免受最低工資影響,他建議政府補貼殘疾人士的收入,如果殘疾人士經評估後只有健全人士工作能力的三成,當僱主支付三成時薪之際,政府最多補貼時薪廿八元的五成,使殘疾人士最終可獲最低工資水平的成。
羅偉祥又提出另一個爭取已久的方案──就業配額制,希望以立例規定每間具規模公司聘請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士,以解決他們失業問題。他認為現時未有一套強迫性的措施幫助殘疾人士就業,只用勸喻方式希望僱主聘用他們是不可行:「如果勸喻係得既就一早請晒殘疾人士啦!」
社企企不穩 冀得政府資助
不只殘疾人士憂慮工作前景,有聘請殘疾人士的社企經營者也表示經營將面臨困難。復康聯盟自九四年起,與牛奶有限公司開始合作經營連鎖便利店,聘請殘疾人士。社會企業項目經理魯永耀指出,原本員工的薪酬佔總成本百分之九,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平均工資將面對百分之八的升幅,這會在營運上造成很大的困難。他希望政府多加資助:「殘疾人士的在職培訓中的開支,對經營成本造成不少的負擔,如果政府能夠補貼殘疾人士的薪金,並提供更多在職培訓的資助,對經營必會更有利。」
「聰鳴小屋」的社會企業主任李先生坦言:「頭三、四年收入情況一直有虧蝕,直到近一兩年才達至收支平衡。」他又說最低工資的實施令成本進一步上漲,不過他強調會盡力堅持:「我們會先考慮加價、更換廉價的食材供應商等方法,以應付成本上漲的問題;而裁員則會是我們最後的考慮方案。」
補貼、配額非最低工資原意
立法會功能界別勞工界議員葉偉明亦認為,政府應考慮從更多方面提供誘因,讓殘疾人士更容易進入就業市場:「政府能否提供稅務優惠予聘請殘疾人士的公司呢?而公司為方便殘疾人士工作而改裝工作器具的開支,又能否申請資助呢?這都是政府可以考慮的做法。」
不過,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曾在立法會會議中回應指,為殘疾人士提供工資補貼或就業配額制度的建議,並不符合最低工資的立法目的。他又強調,生產能力評估機制旨在為殘疾人士作出靈活安排,並沒有歧視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