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有風險 不改路線
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接受本刊訪問時,再次強調終審庭的判決是「贏了粒糖,輸了間廠」。雖然自己脫離牢獄之苦,但量刑指引或影響未來一連串抗爭行動部署,故此形容官司是「民主運動的一場敗仗」。他認為在新指引下,抗爭者面對的刑罰可以由本來的社會服務令,升級為短中期的即時監禁,故客觀上或會令參與行動的人數減少。
以2016年11月6日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反釋法遊行為例,原定路線由灣仔盧押道近修頓球場集合,遊行至中環終審法院前集會。不過,在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的帶領下,數百名遊行人士於下午接近五時在中環匯豐總行外中途離隊,轉向遊行至中聯辦。由於此舉並沒有向警方申請,警員隨即舉起黃旗示意遊行人士停止活動,惟未能成功。當天示威者在中聯辦外留守至凌晨約一時,警方開始以胡椒噴霧驅趕示威者,並警告將會拘捕他們。及後,香港眾志成員林朗彥連同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等九人,因是次行動被控多項罪名,目前仍在審訊的過程中。
若以這次反釋法遊行為例,倘當時已出現判詞新指引,香港眾志還會帶領群眾中途變陣,改變路線嗎?羅冠聰沉思良久後答道,若情況如此,則未必會做出與當時相同的決定,坦言必需更謹慎地考慮行動細節。
不過他認為社會氣氛也是影響社運的重要一環。他相信,只要行動有意思、有價值,即使可能面對更高刑責,市民一樣會支持,組織亦一樣會參與。他亦表明往後在發起社會運動前,會向支持者解釋清楚,參與活動或會因判詞中的新指引而令他們面對更高的刑責風險。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則明言判詞不會影響其政黨的抗爭模式。社民連一直堅持「和平理性非暴力」的社會運動,但社運無可避免會爆發零星衝突,無任何人有能力舉辦一個和平的萬人集會,社民連亦不會因為未能確定的風險而不策劃社會運動。
「用一個零風險的方法,例如於政總門口遞信給保安員,是無可能給予政權實質壓力。」因此吳文遠重申,即使明知有機會犯法,亦堅持用社運方式表達訴求。不過,這只是社民連的立場,他尚未跟黨員或支持者就判詞認真討論,但認為支持者都應清楚及理解社民連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