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不受保障 司機忍痛開工
工時長引致各種職業病,但很多時候都要司機自行負擔醫療費。長時間坐於駕駛座,令不少司機患有坐骨神經痛、五十肩、網球肘等職業性勞損。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條例列出的48種職業病,僱主須負補償責任,惟當中並不包括司機常見職業病。
55歲的錢冠富駕駛小巴已二十多年,現時駕駛來往屯門碼頭及上水站的44號線,平日工作10至11小時,周末則工作12小時,長時間坐著令他患有坐骨神經痛。他指,天氣潮濕時痛楚會加劇:「痛的時候真的難以起身,連下車都艱難」,甚至稍為移動身體看倒後鏡時都會感到痛楚。他曾經在駕駛途中腰骨痛發作,忍痛駛回站頭後,立即向站長告假回家。
因為坐骨神經痛,錢冠富每月平均要看兩次醫生,共花費逾700元。他表示,公司只為司機購買勞工保險,沒有提供醫療保險及津貼,坐骨神經痛不屬於《僱員補償條例》所界定的職業病,故公司不受理。他每請一天假就會少賺一天錢,所以若非痛得不能忍受,都會照常上班。他沒有底薪,薪金以分帳方式計算,小巴營辦商收取當日所賺車資的74%,他只能賺取餘下的26%,每周工作六天,月入約12,000元。
對於新修訂的工時指引,錢冠富表示也有聽聞,但認為司機多勞多得,在車站等客上車時已算是休息,擔心若再另設休息時間,會減少所賺取的車資,恐難以維生。
同樣駕駛44號線的王冠德今年66歲,育有一個剛升中一的兒子,為養家不時加班,工時長達12.5小時。他同時患有坐骨神經痛、腳痛及肩周炎。他憶述自己曾被肩周炎困擾近兩個月,期間照常開工,為免受藥物影響,開工時只搽藥膏止痛,直至放工才敢吃藥。王每月約因痛症休假四天,醫療費用逾千元,靠自己購買的醫療保險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