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決策 政府必須執行
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的權力,與現時區議會大有不同。前兩者負責討論和制訂政策,批出撥款;決議交由屬於政府部門的兩個市政總署執行。而兩局與兩個市政總署間的從屬關係,非只屬諮詢架構的區議會可比擬。
殺局前,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每年各有過百億獨立財政儲備,由政府在差餉收入撥款予兩局,兩局可自行決定用途,毋須經立法會審批。前市政局議員,現為民建聯區議員的周潔冰指,從前市政局能直接管理文娛及康樂場地,一個公園的管理細節如聘請管理人員,應該增減甚麼設施等,市政局皆可直接撥款落實。區議會卻只是諮詢架構,只可透過提出意見改善社區,儘管區議會會撥款給康文署,但區議員並無權參與決策。
她舉例指,維多利亞公園遊樂場的防跌膠墊硬化,區議會爭取多年,政府一直推說沒有錢換;若是市政局年代,早已換了:「決策權在官僚手上,還是在民選議員手上,這是最大的分別。」相比市政局,區議會只能反映意見,而不能親自督導政府部門。
民主黨陳樹英曾任區域市政局議員,殺局後續任區議員至2015年。她指,兩種議員待遇大大不同:「我任區局議員時,對口階層是區域市政總署署長,各區衛生總監都是我們的下屬。」她能召見高級政府官員了解問題,例如一次處理屯門鼠患問題時,就有當時的衛生總監陪同巡視。殺局之後,她以區議員身分再次處理鼠患問題,總監多不會親身到場,只派下級職員代理。
王國興則認為,殺局後缺乏機制監察康文署及食環署。他舉例,市政局年代設有公眾衛生委員會,規定市政總署每一季需要向議員報告,但現在只能靠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監察食環署。
道是放權區會 名不副實
提出殺局時,董建華曾承諾會加強區議會職能,不過要到2006年,曾蔭權政府才推動地方行政,推出「先導計劃」,各區撥款五千萬,讓區議會有權建設小型工程及擁有財權。但很多「雙料議員」均批評,放權空有其名。
曾任區域市政局副主席、現任葵青區議會副主席的周奕希,直指放權「搵笨」。他批評,區議會先導計劃所包括的「小型工程」,是一些本來地區經理已可審批的項目,如今特地放上區議會討論:「去討論修理公園裡的路燈與否,難道你會選擇不修理嗎?」無法加強區議會職能之餘,更降低效率。
時不與我 被遺棄的兩局議員
殺局後,不少被視為「第二梯隊」的市政局議員無法更上一層樓,新人亦失去一個平台累積經驗。有些人在這個政治舞台上黯然離場,有些人卻願意堅持等待機會,直至兩鬢斑白。
「個人而言是有點挫敗感,覺得發展到這裡就停了。」曾為區局副主席,殺局後一直擔任區議員的周奕希,言談間多次慨嘆「沒有辦法!」提到今日與其他資歷較淺的區議員共事,市政局經驗反而令自己有點落差。孤芳只得自賞,也得面對現實。
前民主黨、現為公民黨的黎志強早從1994年擔任區議員,1995年成為民選市政局議員。雖是民主黨創黨成員,但多年來未能走出區議會層次,多次參選立法會均無功而還。他歸咎殺局後所得資源少,傳媒亦不像關心市政局般關心區議會,令其曝光率變低。他認為若仍有市政局,自己可能早已成為立法會議員。
去年的立法會選舉,不少政黨已完成新舊交替,也有不少政治素人當選。殺局時52歲的黎志強自言,多年等待,也不再對那道突然消失的晉升階梯耿耿於懷:「影響不到香港政治,只能做螺絲釘。有時覺得已做不了大事,沒有辦法,是上天安排。」
後記:臨立會到市政局 民主不進反退
回歸20年後回首,馬嶽指由臨立會到兩局被解散,可以置於同一脈絡下檢視。
由1996年12月臨立會成立,到1999年12月兩局被解散,80年代本港逐漸民主化的歷程,在兩三年間「全部打回頭」。
馬嶽說:「本來可有更多民間力量參政,投入民主化過程,但就這樣一下子鍘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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