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三:「堅持不吃藥」
在醫院任職化驗師的李太,兒子希仔從三、四歲起便非常活躍,難於管教。
希仔在五歲確診患有ADHD後,李太一直搜尋藥物以外的治本方法。「因為藥是你吃就有效,不吃就會打回原形。」通過在網上搜索大量資料,她又擔心吃藥可能帶來的副作用。最終她找到一個在美國讀醫的醫生,嘗試通過腦部訓練,有針對性地平衡孩子大腦各部分的發展,同時也做一些輔助的肢體運動(見圖),幫助孩子學會集中精力。
李太形容,選擇不吃藥的方法,等於選擇一場持久戰。治療按年計,且根據症狀輕重調節診療時間。希仔從小一開始,每星期要看三次醫生,每次一個小時,逐漸減少至一個月一次、三個月一次,直到小四,療程才告一段落。這樣的治療見效雖慢,但李太說,兒子完成療程後一直都沒吃藥,變得更加聽話,不再時時與人對抗:「他對喜歡的事物十分專注,國際學校的老師都說他寫英文作文很有天分。」如今十四歲的希仔已經差不多痊癒,但李太仍然堅持幫他進行治療的練習和運動,以免反彈。
李太坦言,這種治療投入的時間和金錢並非所有家庭都可以負擔。通常只有私家兒童精神科的醫生才會提供不必吃藥的療法,且收價昂貴,每次診金八百元。首四年更需較頻繁見醫生,平均每年花費逾十一萬。整個療程長達五年之久,令李太感嘆:「這數字不是一般家庭負擔得起。」
專家:藥物和行為療法相結合
兒童體智及行為發展學科專科醫生林蕙芬指出,現在家長多讓孩子服用的「刺激劑」,刺激腦部負責控制能力的區域,激發孩子對自身行為的控制力,藥效立竿見影,但治標不治本,伴隨而來的是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另外一種「非刺激劑」則通過調理腦部的傳遞物質,偏重於長期調理。而選擇刺激劑還是非刺激劑,主要視乎病情嚴重程度:「如果是非常突發的(情況),會選擇讓孩子吃刺激劑來馬上達到效果。」
林蕙芬並不認為所有患ADHD的孩子都要吃藥,而是看他有沒有「功能性障礙」,例如專注力失調或是難以控制情緒;而服藥的具體時間要視乎個別治療情況及「功能性需要」。基本上,「過動」和「情緒衝動」的症狀會隨年齡增長而消退,但「專注力不足」的情況卻不會改善,除非進行早期訓練;因此成年後仍需定期或不定期吃藥的個案。林蕙芬指:「最理想的治療方法是與行為治療結合」,以行為治療幫孩子逐漸學會控制行為。長期研究表明,一年內藥物治療效果顯著,而行為治療在三年內便可追趕上藥物治療的效果。
林蕙芬亦提出學校支援十分重要。她舉例在國際學校,很多患ADHD的兒童都沒有吃藥:「因為學校會允許你起身走一會兒,幫老師派簿、擦黑板,這樣既不影響其他人又發揮到精力。」但如果在傳統學校就讀,即使病程輕微也需要吃藥:「傳統學校接受不了你聊幾句天,或者你整天心不在焉、做漏事情,操行已經不及格了。」
根據香港專注力促進會資料,本港適齡學童ADHD患病率為3至7%,至今未有根治方法。現時政府提供的方案僅是到公立醫院排期後作評估,確診後轉介去精神科,再按個別情況處方藥物。然而,除藥物外,還有什麼療法,這些療法又是否有效,就全靠家長自己摸索。僅靠吃藥能維持多久,何時可以停藥,在很多ADHD兒童的家長心中,仍然未能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