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巴涉玩財技 「虧損」轉嫁市民

載通內部 「藕斷絲連」

九巴屬載通旗下的全資附屬公司,而載通同時為路訊通最大股東,擁有其七成三股份。同一母公司下,路訊通包辦絕大部分巴士廣告業務,令人質疑所謂的公開招標,只不過是「自己人審自己人」。

九巴企業事務總監陳碧君以免費報紙作比喻,指出巴士公司並非靠廣告收入作為主要來源,相對六十億的票務收入,一億的廣告收益補貼作用有限。
九巴企業事務總監陳碧君以免費報紙作比喻,指出巴士公司並非靠廣告收入作為主要來源,相對六十億的票務收入,一億的廣告收益補貼作用有限。

陳碧君回應指,九巴挑選廣告代理的過程公開公正,一切相關數據都清楚交代。她表示,路訊通並不是每次都順利中標,比如,路訊通與其他廣告公司競投屯門轉車站的站內廣告時便失敗。

九巴書面回覆強調,「路訊通」並非九巴委託的唯一廣告代理,九巴有與其他主要廣告代商合作,「路訊通」只是九巴的廣告代理之一,兩者互不從屬。

重組路線 取代加價?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表示,九巴照道理暫未有結構性虧損:「既然九巴已有路線重組新方案,應該先執行方案,一旦路線重組成功,就更無加價必要。」

九巴解釋,加價是迫不得已。陳碧君指出:「過去十年香港政治化,地區議會對路線重組有不同意見,但政府又不願做決定,令路線重組的進度不理想。」

「一籃子因素」成漏洞
可加可減未計周邊收入

蔡耀昌補充,加價問題政府亦責無旁貸。他指出,加價批准與否,完全基於政府所定的一籃子因素,包括公司的服務質量、合理回報率、市民承擔能力等因素,但偏偏卻沒有包括巴士公司的周邊收入,如廣告收益和曼克頓山(前九巴車廠)的地產收益。更可惜的是,批准或否決加價是由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成員決定,即使立法會議員有再多反對聲音,亦跟一般市民發聲並無兩樣。長遠來說,他提出應設立附例,令立法會對事件有法律約束力,起到把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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