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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歲的Pauline在民政署任助理文書主任近十年,月入約                 宣誓效忠特區政府暫時未知是否會違法。雖然法例暫沒推行,但
          26,000元,是家庭的經濟支柱。丈夫從事設計工作,收入比她                    Pauline擔心宣誓會令英國拒絕她的移民申請。
          少近一半。家庭在未來二十年更要每月花約7000元供樓,對於
                                                                最令Pauline感到疑惑的,是不清晰的宣誓條文。條文附件
          因拒絕宣誓而辭職,她直言:「有樓要供,有細路要養,驚餓
                                                            表示,公務員若在表達個人言論時的媒介、對象等為不合適,導
          死!」丈夫認為她辭職是「不顧家」,覺得宣誓不會影響基層
                                                            致他人覺得他們在執行職務時可能會有偏袒等,皆會被視為違反
          公務員。Pauline花了不少唇舌跟他解釋辭職原因和宣誓後果:
                                                            誓言。條文又要求公務員「效忠《基本法》及特區政府」,令她
          「如果簽了聲明沒有後果的話,政府就不需要全體公務員簽
                                                            擔心會出現「篤灰」(告密)文化,因個人言論違反條文而被投
          署。」最終,丈夫在Pauline堅持下無奈地由不支持變成不反對。
                                                            訴,更憂慮條文會有追溯期。Pauline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曾參與示
                                                            威遊行,亦積極在社交媒體上批評政府和分享文宣,她恐怕有機
                                                            會被視為違反「效忠政府」。她認為聲明日後可能會「加辣」,
                                                            例如要求公務員放棄BNO,影響她將來移民的機會,因而決定辭
                                                            職。以她所知,所屬部門只有她和另一位同事在宣誓壓力下辭
                                                            職。










          Pauline(化名)雖然背負供樓重擔,但為了子女的未來,決定辭
 下的抉擇
 紅線下的抉擇         放棄穩定工作 只為兒女將來
          去安穩的公務員工作。(葉嘉敏攝)



              眼看近年社會政治狀況,政府實施港區國安法、起訴民主派
          人士,通識科改革更令她認為香港教育已崩壞。正好英國推出英
          國國民(海外)護照(BNO)「5+1」簽證計劃,Pauline為了子女               政府上年12月開始,要求所有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效忠特區
                                                            政府。(政府新聞處照片)
          的未來,考慮跟丈夫帶同就讀中一和小二的子女移民。她坦言,
          移民主要是為了子女,辭職亦是為了避免因宣誓影響移民。宣誓                          Pauline屬於新制公務員,原本可在今年9月底工作滿十年
          要求公務員必須效忠政府,英國首相約翰遜曾提出推行新《叛國                      時,一筆過領取近20萬元的政府公務員公積金(CSPF),金額
          法》,任何英國公民宣誓效忠外國勢力或組織會定為犯罪,港人                      足以應付一家大半年的開支。公務員的辭職通知期最少三個月,
                                                            以往申請辭職時,公務員可要求多於三個月的通知期。Pauline曾
                                                            嘗試爭取工作至9月底,但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她在申請辭職後三
                                                            個月,即今年5月離職,她質疑局方針對拒絕宣誓而辭職的公務
                                                            員。但為避免宣誓影響移民,她寧願放棄該筆款項:「十多萬
                                                            不算是小數目,但與自己和子女的人生相比,十多萬就變得很
                                                            少。」雖然丈夫認為現時家庭收入不高,儲蓄不多,擔心移民後
                                                            生活不穩,所以反對移民,Pauline仍會繼續說服丈夫盡快移民。
                                                                今年2月底遞交辭職信後,Pauline如釋重負。她仍未開始找
                                                            新工作,打算先做兼職,但不會後悔辭職。








                                                                                          大學線月刊 2021年4月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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