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公司: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限娛令」出台,也間接影響了向電視台提供節目的傳媒公司。北京某家傳媒公司的項目經理Cherry就在電話訪問中表示,公司以前引入較多外國節目,但禁令一出,電視台對之前較為罕見的節目類型需求增多,於是便轉為主推自己或和其他國內外的傳媒公司合作研發的原創節目。
雖然廣電總局限制每年每間電視台僅能引進一部外國版權節目,Cherry表示,為了播出更多的娛樂節目以保持高收視率,這條規定完全可以打「擦邊球」避開。只要由傳媒公司作中介,向國外版權方購買節目,做少許剪接改動再轉賣給電視台,節目就可變成由本地傳媒公司和外國版權方合作的「聯合開發」,並不算是引進國外版權節目,不受禁令限制:「為了避開限娛令,可能就不會宣傳說 這是某節目的中國版,而只是宣傳這是和國外某公司聯合開發的。 」如湖南衛視將推出的職場真人秀《實習生》實際上就是引進版權,但改變了名字並宣傳成聯合開發。又或是像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般,將定位由相親類改成生活服務類,亦可免受禁令的規管。
基於這些漏洞,Cherry認為「限娛令」根本沒有意義,因為市場會自己調整,並不需要政策規管,政策永遠只會比市場反應慢:「當市場已經飽和,當觀眾已經對歌唱類節目有很大的負面情緒的時候,根本不需要出台這個政策。製作方在看到收視率的時候已經意識到必須把這個節目換掉。」她亦認為不可能每次有新種類的節目氾濫,便再推出禁令限制。再者,「限娛令」對「娛樂節目」的定義本身就值得商榷:「綜藝節目的門檻在哪,時尚類節目算不算是娛樂類節目,或者生活健康類算不算娛樂類節目,影視劇類算不算娛樂類節目,在國外它的界定並不是這樣的。」她說,「限娛令」針對的對象很模糊,更不可能單靠一個政策就可防止節目過度娛樂化。
觀眾:看什麼應自己選擇
「限娛令」於二零一一年發佈後,時評人王傳濤在微博上寫道:「觀眾看電視的意願被強姦了,觀眾在文化和娛樂選擇上的話語權被剝奪了。按理說,任何一項政府政策的出台,都需要徵求公眾意見。」中國傳媒大學廣播電視專業畢業生小羅在微博上也說:「觀眾愛看甚麼節目,看多少時間,應當由觀眾自己決定,你不能以過度娛樂為由,既控制電視台,又控制觀眾,這樣既不尊重觀眾,又束縛了文化。」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仝宗錦在微博亦對此有所調侃:「現在不僅是關心民主政治議題要被管,連看個娛樂節目都要被管。」
不少觀眾因對政府嚴格規管失望,更考慮放棄電視。南都娛樂週刊一個共訪問了五百人的網絡民意調查中,近四成八參與者表示「擔心喜歡的娛樂節目在電視上看不到了」,而在另一新浪娛樂的調查中,被問及「限娛令」的影響,最多參與者擔心「觀眾對看電視興趣大減」。小羅認為,今天的觀眾還有網絡媒介去接觸世界,意指觀眾可能因「限娛令」而轉向限制較少的網絡媒體。
學者:廣電總局角色錯位
內地某著名大學的電視新聞學院教授直言,廣電總局頒佈「限娛令」是角色錯位,電視台自己最清楚應如何發展,不需別人替他們做決定。干涉過多細節,如播出時段、數量等,會給電視台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教授也明言,現時內地電視台的處境很尷尬,一方面礙於國家公有制,要受廣電總局規管;另一方面卻又處於市場化的浪潮中,兩者無可避免會產生衝突。電視台和製作公司會因此陽奉陰違,循別的途徑播放被禁止的娛樂節目,最後「限娛令」就會毫無效力:「它(廣電總局)的出發點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顯然這政策在執行層面上是出力不討好的,也不能收到它所預期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