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來,分拆影響逐步浮現。根據路訊通二零一二年業績,集團經營收入總額達四億四千三百萬,收益主要來自巴士電視、巴士車身、巴士車廂、巴士候車亭及其他廣告服務。扣除給予九巴的特許費及專利費,連同各項支出後,仍有九千六百五十萬的盈利。
路訊通明明在巴士廣告平台上賺了一筆,卻因為早已被分拆成獨立公司的緣故,無需把盈利全數列入九巴帳目。失去廣告盈利龐大收入,九巴去年全年終錄得五千一百萬元虧損。
對於被指透過分拆路訊通令九巴業績欠佳,陳碧君回應指出,雖然外判廣告業務比九巴自行經營的收益更佳,但透過分拆,九巴能夠從兩個途徑(路訊通及九巴自己)賺取廣告收入,以一九九九年為例,車身廣告銷售為九巴主要廣告費來源,盈利有限。路訊通創立後,九巴不單能夠穩定收取路訊通的廣告費,更可以自行繼續推廣車身廣告、增加巴士候車亭的廣告平台、出售紀念品及推出流動多媒體廣告平台等,因此,九巴可賺取的廣告收益自然增多。
獨計票務收益 帳目「混淆視聽」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范國威指出,九巴錄得虧損源於分拆賺錢業務所致:「九巴把許多賺錢的業務,煎皮拆骨地成立一些獨立公司,這些公司財政獨立,九巴只剩下一個巴士業務,這樣很難不虧損。」
他認為路訊通所賺的錢,是九巴營運巴士路線而衍生出來的廣告收益,用於補貼車務發展、穩定票價是合理的。他斥責九巴將最豐厚利潤的廣告業務分拆,成立路訊通,在賬目上「混淆視聽」,是做了一件「很邪惡的事」。
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鑑林則認為府對九巴處理手法算是嚴密,暫無需要改善之處。
現時九巴母公司載通最引人詬病之處,是把部門分拆成為另一公司,說是獨立,卻藕斷絲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