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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 釋囚寧坐監
俗語說「牢獄之苦」,理應沒有人希望到監獄裡生活,失去自由。
可是囚犯刑滿出獄後,雖然得到了自由,卻失去了生活保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一項調查顯示,零二年釋囚三年內再犯罪的比率為四成八,其中約兩成半人更曾入獄六至十次。
這批人技能水平偏低,失去家人,又沒有朋友。面對生活逼人,他們不期然懷念獄中的日子。
要做一個好人,似乎比坐監更難。
盧火根今年四十三歲,曾因五次吸毒和兩次賣翻版而被判刑,斷斷續續地過了十多年監獄生涯。
他犯事之後,失去了女朋友,家人也不再相信他,甚至要與他脫離關係。獲釋後,他獨自住在公屋,過年也不敢回家﹕「有一次我回家探父母,才晚上十時許,他們就問我為甚麼還不離開。我當時正在看報紙,他們便把報紙給我,叫我到街上看。」盧火根說﹕「就算我洗心革面,他們始終覺得我是沒有變,仍然不想見我。」
「坐監更開心﹗」
得不到家人支持,也沒有朋友,盧火根說﹕「正經的朋友不想見我,因為怕我問他們借錢,但是我又不想再見那些壞朋友。」面對孤獨的處境,他有時不期然會想﹕「我現在找不到工作,沒有朋友,家人又不理會我。與其這樣悶,倒不如出去看看有甚麼犯法事可幹。賺點錢也好,讓我再進監獄也好,至少監獄�堶惘釭B友陪我聊天、有工作、又有地方住。」
盧火根並不是唯一這樣想的人,他說﹕「我有些朋友故意去偷幾元麵包,就是為了返回監獄,得到生活保障。」
他最近一次出獄是在去年七月中,可是出獄之後,盧火根卻很迷惘﹕「我想做好人,卻找不到工作,在這個世界想做好人真的很難。」去年十二月,他甚至曾經自殺,但失業的他連買殺蟲劑的錢也沒有﹕「我又不想跳樓,不想死得那麼難看。於是我走去快餐店的廁所把皂液滴到手�堙A然後吞下去。」
自殺不遂,其後得到社工的輔導,他終於下定決心重新做人。今年二月他找到了一份清潔工作,雖然工資不多,每日平均只比綜援多四十元,但他覺得總算找到精神寄託。
家人愛面子 不接納釋囚
專門研究犯罪學和再犯罪罪犯改造政策的城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崔永康認為,釋囚再犯罪,與缺乏家庭支持關係很大。「中國人愛面子,很多時都會離棄犯過事的家人。」他認為有家庭的支持,可大幅減低更生人士再犯罪的機會。他建議政府鼓勵囚犯的親人探監,建立好家庭支援,這對解決釋囚住宿和經濟問題都有幫助。
為求三餐 不惜入獄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的調查顯示,約六成受訪釋囚失業(詳見附表)。他們有案底,加上學歷和技能水平偏低,所以他們在找工時飽受歧視,要覓得工作非常困難。沒有生計,部分釋囚迫不得已要再鋌而走險。
今年二十九歲的阿濤有四次刑事紀錄,包括兩次吸毒和兩次販賣翻版光碟。零一年十一月,他第四次出獄後不久,因為沒有工作,經濟陷入困境,三餐不繼,終日露宿街頭。於是他便訛稱自己有毒癮,要求進入戒毒所。「可能我的樣子似癮君子吧﹗」結果他「如願以償」,在戒毒所中接受了三個月「復康治療」。
第三次出獄後,阿濤在地盤當上雜工。為了充實自己,增強競爭力,他報讀了夜校的中三課程。到後來失業,他僅有的積蓄不足以支持他的生活,而且因為不知道可入讀免費的官立夜中學,所以他便沒有讀書了。
雖曾努力找尋工作,可是他認為有案底使他在找工作時遭受歧視﹕「我只不過應徵清潔工作罷了,為甚麼要問我有沒有案底﹖難道坐過監就不會掃地嗎﹖所以若應徵表格問我有沒有案底。我通常不會回答,或不置可否。」因為他如果不答,有時會有面試機會,但答了就連面試機會都沒有。
他沒有一技之長,在獄中只做過車衣、造路牌、釘裝書本和造纖維等,可是這些技能根本無助求職,他指出﹕「這些工種只在監獄才有,香港哪裡會找到纖維廠﹖」
此外,他在獄中也沒有進修機會。若要讀文憑課程,只有刑期長的犯人才有足夠時間修讀,對阿濤這些短刑期犯人來說,並沒有甚麼可讀。
另一位釋囚潘錦明也指出,監獄裡的學習設施落伍,不能提升犯人的競爭能力﹕「在�堶悼峈熙ㄛO『386型電腦』,完全追不上外面的水平。」
阿濤現在於九龍某夜校就讀中三課程,本年一月,他驗出患有肝炎,故此他沒有做工,只是靠領取綜援度日。他說﹕「每當步入絕境又會再做壞事,希望今次不會再走回舊路。」
獄中培訓不足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總幹事吳衛東指出,政府也歧視釋囚﹕「政府招聘的條文中寫著﹕『不一定不聘請釋囚』。」他認為,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做法。不過,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言人表示,目前未有法例保障釋囚免被歧視,因此對「政府歧視釋囚」這說法不便評價。
當記者詢問專門協助釋囚的志願機構善導會,政府每年聘請多少釋囚時,他們表示沒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而公務員事務局基於私隱條例,拒絕透露。
吳衛東認為現時獄中培訓不能幫助釋囚增值﹕「成年囚犯在獄中的工作,如車衣和洗衣等,並不實用。加上市面上沒有這些工種,即使學到了這些技術也沒有用。」
懲教署善後輔導組懲教事務監督李雙坦言,該署真的沒有辦法幫助囚犯學得一技之長,而這也不是他們的目的。「我們提供工作,只是為了令犯人善用獄中時間並培養他們良好的工作習慣。」
社區組織協會建議懲教署應增設迎合社會需要的課程予囚犯,如電腦、語文、飲食業等,讓他們可在獄中裝備自己,提高出獄後的就業機會。另外,該會也建議政府應帶頭聘請釋囚。
在獄中學不到有競爭力的技能,釋囚即使在出獄後要自我增值,也不容易。善導會總幹事助理羅錦富表示,釋囚的學歷普遍是中三以下,但社會上主流的培訓機制,都要求中三以上的學歷,因此部分釋囚只能學習技術性工作。
崔永康認為懲教署安排成年囚犯做這些技術性的工作,只是為了打發時間,既不能使他們學到一技之長,又未能好好利用這些時間,令他們面對自己犯事的原因,使他們反省和改過,避免他們將來再犯罪。
現時懲教署會將犯了類似罪行的囚犯編排在同一個檢討小組,接受心理輔導。崔永康認為如果能增加這些檢討小組的數目,令每個囚犯都有機會參加,將有助減低再犯罪率,而不是單靠出獄後的輔導服務。
出獄首月 成敗關鍵
羅錦富認為,釋囚出獄後的第一個月是最關鍵的時刻,只要第一個月不走回舊路,他們再犯罪的機會就不大,因為這正是釋囚面對最大經濟壓力的時期。
根據懲教署在二零零零年的調查顯示,更生人士再犯罪的原因,有接近一半是貧窮和失業,而在社協的調查中,也發現超過八成受訪更生人士正在尋找經濟援助,可見不少更生人士都面對經濟困難。
吳衛東說﹕「平均每個犯人一出獄只有四百四十元,以社署發放綜援水平計算,大約只足夠他們生活七日半,即每日六十元。」若他們找到工作,要等一個月才有薪水﹔找不到的,便要申請綜援。但綜援的批核期,卻需時一個月,實在難解釋囚燃眉之急。吳衛東說﹕「所以釋囚不是問舊朋友借錢,就是去賣翻版光碟。」
善導會得到社署資助,每日會給予釋囚四十元經濟援助,發放多久則視情況而定。但有釋囚指善導會每次只會發放三天,即一百二十元的資助。而且善導會輔導處只在石硤尾、竹園及灣仔,所以他們若住得稍遠都不會繼續申領經濟援助。正如盧火根說﹕「每天四十元,用來找工作實在不夠。而且輔導處那麼遠,單是來回交通費已用了不少﹗」
李雙則認為,這個發放經濟援助的制度可以接受﹕「一來不是所有釋囚都需要經濟援助,二來每幾天發放一次,可方便跟進釋囚的最新情況。」
可是釋囚找不到工作,可能要問舊朋友借錢度日,他們接觸舊朋友,可能誘使他們再犯事。
崔永康指出這是另一個釋囚能否重新做人的關鍵﹕「如果釋囚在出獄後再接觸舊朋友,那些朋友很多時都會給他們毒品。而且釋囚為了忘記剛出獄後,要面對的重重生活困難,大多數都會藉毒品紓解壓力。一旦染上毒癮,便會走回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