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 露宿街頭

        社區組織協會去年三月發表的調查顯示,近四成釋囚被迫露宿街頭。
 
       吳衛東指出,雖然大多數釋囚都從綜援或工作中得到一定收入,但因為租住單位需要繳交上期和按金,這數目通常都要比更生人士的收入為高,所以他們大多都不會自行租房子。

         現時善導會和懲教署共提供約三百個宿位給釋囚,但懲教署的宿位只供刑期超過兩年的犯人(按﹕如所犯罪行不涉及三合會、性或暴力,則需要刑期長於六年才能入住),或是二十一歲以下的釋囚入住,只有善導會的一百四十四個宿位可供短期成年犯人入住。但平均每天也有一百四十人輪候,所以每個釋囚大約要等五十天才能入住。這段期間,他們便無家可歸。縱使能入住宿舍,但因為宿舍內的吸毒情況頗普遍,很多釋囚也不願入住,而寧願選擇露宿街頭。


圖為善導會其中一所位於天水圍宿舍 - 朗日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