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一鳴,現年49歲,73年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同年任職中學歷史教師﹔分別於81年和89年在英國Sussex University拿到教育學院碩士和博士學位。
82年至94年在港大任教;94年任教育署課程發展處首任總監﹔98年4月15日因騙房屋津貼被廉政公署起訴,同年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兩年﹔現任多元智能教育機構教育顧問。
1998年4月 梁一鳴與妻子梁淑芳因涉嫌於89至94年期間欺騙香港大學及香港中文大學的房屋津貼被廉署落案起訴。
1998年7月 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行使虛假文件詐騙房屋津貼的罪名成立,指其於93年,當時身為港大講師,使用一份自行租屋津貼申請表,意圖欺騙港大,而該文件載有虛假陳述,指該物業並非他或其親屬所有,但事實上該物業是以他及其妻所開的公司之名義購入的﹔其妻梁淑芳則被裁定兩項類似的罪名成立。
他們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緩刑兩年,並須賠償共逾一百五十萬元。律政司不服,提出上訴要求加刑。
1999年6月 上訴庭決定維持原判。
訪問前一天
「請不要登照片吧!我從前賣了太多報紙,已經受夠了。現在只想過平靜的生活,希望你能諒解。」這是記者問梁一鳴要生活照時,他無可奈何的請求。那一刻,面對責任和自身原則所產生的矛盾,記者的身分在不斷督促著繼續「游說」,但自己的心卻那麼尊重他的感受。
訪問那一天
「你們真的是新聞系的學生嗎?是不是報館的『臥底』?不要騙我啊!」這是梁一鳴說的第一句話,聽罷我們有點啼笑皆非。他又再打趣道:「平時老師教你們甚麼?會否教你們闖入受訪者的屋子裡,搶人家的照片?」記者啞然。原來,香港傳媒的形象果真如此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