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前,導師先獲取補習學生住所的電話和地址。
如果學生只留下手提電話號碼,或不願留下住所地址,便要加倍小心。
在補習學生面前通知親朋自己身處的位置,以顯示自己有足夠支援。
如學生有異常行為,導師應立即離開﹔遇到學生情緒不穩,應向家長反映,促請家長正視問題。

不宜

在晚上或到偏僻的地方補習。
飲用學生提供的飲品或食品。

(資料提供:防止罪案科偵緝高級督察蔣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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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發現個人資料私隱權被侵犯,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書面投訴。
導師因公開電話號碼而受到騷擾,應向警方報案。警方可要求電話公司追線,起訴騷擾者。
導師的薪酬如果被拖欠,可向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投訴並尋求調解。
未能從以上途徑追討薪酬的導師,可向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