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
*補習前,導師先獲取補習學生住所的電話和地址。 |
*如果學生只留下手提電話號碼,或不願留下住所地址,便要加倍小心。 |
*在補習學生面前通知親朋自己身處的位置,以顯示自己有足夠支援。 |
*如學生有異常行為,導師應立即離開﹔遇到學生情緒不穩,應向家長反映,促請家長正視問題。 |
不宜
*在晚上或到偏僻的地方補習。 |
*飲用學生提供的飲品或食品。 |
(資料提供:防止罪案科偵緝高級督察蔣國華)
*導師發現個人資料私隱權被侵犯,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書面投訴。 |
*導師因公開電話號碼而受到騷擾,應向警方報案。警方可要求電話公司追線,起訴騷擾者。 |
*導師的薪酬如果被拖欠,可向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投訴並尋求調解。 |
*未能從以上途徑追討薪酬的導師,可向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