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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不註冊需衡量法律風險

             律師鄧偉棕表示,原本學生組織的架構「一環
          扣一環」,學生會被視為附屬大學,屬會則附屬學
          生會。如今中大學生會宣布解散,若屬會既不與學
          校掛鈎,又不自行註冊,須面對被定義為「未註冊

          社團」的法律風險。同時,因校方已與學生會割
          席,新組成的學生會要免去法律風險,便須註冊為
          獨立團體。

             根據《社團條例》,任何本地社團需於成立後
          一個月內,向警務處社團事務主任申請註冊或豁免
          註冊,如日後要更改社團資料,亦需在一個月內通

          知社團事務主任。但凡未遵從規定,社團幹事即屬
          犯罪,首次定罪可被處第3級罰款,即港幣一萬元。
          同時,社團事務主任在諮詢保安局局長後,可以維

          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聯繫
          等原因,拒絕任何社團註冊,該社團須停止運作。
          鄧偉棕提醒學生組織若不打算註冊,要小心評估法
          律風險。










































                                                                                     大學線月刊 2022年1月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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