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秀 新 論

第 二 十 八 期 《 大 學 線 》
早 該 改 革 的 公 僕 制 度

□ 黃 雅 麗


上 月 中 特 首 董 建 華 高 調 地 提 出 要 改 革 公 務 員 制 度 , 以 提 高 政 府 部 門 的 運 作 效 率 , 精 編 簡 制 , 節 省 開 支 。 這 是 令 人 欣 喜 的 消 息 。

公 務 員 改 制 建 議 共 有 四 方 面 :
  ( 一 ) 檢 討 長 俸 制 及 永 久 僱 用 制 ;
  ( 二 ) 檢 討 薪 酬 及 福 利 , 研 究 將 增 薪 與 表 現 掛 鉤 ;
  ( 三 ) 簡 化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
  ( 四 ) 檢 討 表 現 評 核 制 度 。

在 此 經 濟 不 景 、 市 民 對 公 務 員 表 現 日 趨 關 注 的 情 況 下 改 革 , 正 是 時 機 。

政 府 每 年 花 費 在 退 休 公 務 員 長 俸 上 的 支 出 驚 人 。 九 七 至 九 八 年 度 開 支 達 四 十 億 元 , 預 計 本 年 將 增 加 一 成 。 由 於 長 俸 金 額 每 年 隨 通 脹 調 整 , 加 上 人 均 壽 命 增 加 , 政 府 的 負 擔 也 會 有 增 無 減 。

若 以 公 積 金 制 度 代 替 長 俸 , 除 可 為 政 府 節 省 大 筆 開 支 外 , 公 積 金 可 隨 僱 員 轉 職 而 累 積 , 遠 較 長 俸 靈 活 。 另 外 , 多 以 合 約 形 式 聘 請 人 員 也 是 政 府 的 期 望 。 既 可 以 壓 抑 公 務 員 數 目 膨 脹 , 又 便 利 管 理 人 員 調 配 人 手 和 資 源 。 多 所 大 學 已 先 政 府 一 步 推 行 合 約 制 聘 請 講 師 , 打 破 終 身 制 傳 統 , 在 控 制 成 本 和 增 加 效 益 上 成 果 明 顯 。

香 港 公 務 員 的 薪 酬 不 但 比 私 營 機 構 高 幾 成 , 比 較 美 國 、 新 加 坡 、 台 灣 等 地 也 如 是 ; 加 上 林 林 總 總 的 福 利 與 津 貼 , 如 「 辛 勞 職 務 津 貼 」 、 「 公 幹 行 李 津 貼 」 等 , 在 各 行 各 業 面 臨 凍 薪 減 薪 的 萎 靡 經 濟 下 , 應 該 調 整 。 公 務 員 薪 酬 優 厚 有 「 高 薪 養 廉 」 的 好 處 , 但 與 市 場 脫 節 卻 是 不 合 理 和 浪 費 。

多 年 來 公 務 員 按 職 級 劃 一 加 薪 、 不 問 表 現 , 將 增 薪 與 表 現 掛 鉤 的 建 議 卻 打 破 穩 定 的 加 薪 傳 統 , 必 然 引 來 爭 議 和 不 滿 。 但 長 遠 來 說 , 此 舉 卻 是 提 高 公 務 員 水 準 和 問 責 性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之 一 。

有 人 質 疑 要 評 核 公 務 員 的 表 現 有 技 術 困 難 , 因 為 公 務 員 以 集 體 負 責 居 多 , 而 且 政 府 機 構 以 提 供 服 務 為 主 , 不 像 私 人 機 構 般 可 以 用 利 潤 來 作 客 觀 標 準 。 另 一 方 面 , 部 門 首 長 權 力 過 大 , 可 能 令 下 屬 為 博 好 感 而 阿 諛 奉 承 。

人 們 對 執 行 的 擔 心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我 們 的 確 需 要 斟 酌 評 核 標 準 的 問 題 , 但 這 不 足 以 否 定 按 表 現 加 薪 建 議 的 優 點 。 每 個 政 府 部 門 都 有 「 服 務 承 諾 」 , 這 可 以 作 為 衡 量 員 工 表 現 或 生 產 力 的 基 本 指 標 。 只 有 摒 除 「 一 刀 切 」 的 做 法 , 才 能 引 起 員 工 的 危 機 感 , 使 那 些 不 盡 忠 職 守 的 公 務 員 無 法 得 過 且 過 , 濫 竽 充 數 。

去 年 審 計 署 的 「 捉 蛇 」 行 動 , 揭 發 水 務 署 等 政 府 部 門 偷 懶 成 風 , 浪 費 資 源 高 達 二 十 六 億 元 , 令 社 會 嘩 然 。 而 目 前 香 港 公 務 員 的 數 目 偏 高 , 共 二 十 萬 人 , 「 官 民 」 比 例 為 一 比 三 十 二 點 五 , 較 內 地 還 高 。 政 府 必 須 裁 減 冗 員 和 害 群 之 馬 , 才 能 增 加 成 本 效 益 , 重 建 市 民 對 公 務 員 的 信 心 。

可 惜 現 時 紀 律 處 分 程 序 繁 複 , 評 核 報 告 又 傾 向 「 隱 惡 揚 善 」 , 大 大 拖 累 改 善 質 素 的 步 伐 。 因 此 , 只 有 縮 短 解 僱 程 序 及 扭 轉 撰 寫 報 告 「 手 鬆 」 的 習 慣 , 強 化 賞 罰 分 明 , 才 能 治 本 。

特 首 繼 施 政 報 告 中 提 出 「 資 源 增 值 計 劃 」 , 要 求 各 政 府 部 門 在 不 增 加 資 源 下 提 高 百 分 之 五 的 生 產 力 後 , 又 有 以 上 四 項 檢 討 , 可 見 其 改 善 公 務 員 體 制 的 決 心 。 不 過 , 是 次 建 議 未 能 觸 及 具 決 策 責 任 的 局 長 級 官 員 , 無 法 進 一 步 提 高 問 責 性 , 是 美 中 不 足 。